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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无锡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2.科学规划,优化布局。按照镇村布局规划,科学确定村庄布点和规模,完善村庄规划。编制村庄环境整治规划和实施计划,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统筹兼顾城乡空间优化、生态环境保护,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 引导整治工作的开展。

  3.因地制宜,彰显特色。针对各地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自然环境禀赋、产业结构特点、交通区位优势等特征,正确处理公共设施配套与自然环境保护的关系、硬件建设与软件建设的关系、近期发展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典型引导与形成特色的关系,结合各地实际,彰显江南特色,形成不同风格,展现乡村风情,防止“千村一面”。

  4.以块为主,协调推进。以市(县)、区级人民政府(管委会)为村庄环境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规划制定、资金统筹、资源整合以及具体工作的推进,尽快健全完善市、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动机制,健全考核推进机制、工作奖惩机制、长效管理机制,合力推进村庄环境整治,持续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努力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果。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总体要求,对全市尚未完成村庄环境整治的村庄,按照总体规划,以规划布点村庄、环境敏感区域、重要窗口地区为重点,区分类型,分步实施,大力推进村庄环境整治。2011年底前每个市(县)、区要完成2-3个位于市(县)、区主要入口附近村庄的环境整治;2012年春节前,每个市(县)、区完成1条境内高速公路两侧部分村庄环境整治;2012年底前,江阴、锡山、惠山、滨湖、新区全面完成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沿线以及城镇和重点工业园区(开发区)、省级以上(含省级)风景名胜区周边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宜兴完成高速公路、一级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沿线和城镇和重点工业园区(开发区)、省级以上(含省级)风景名胜区周边村庄环境整治任务的80%;每个市(县)、区力争完成所有村庄个数40%以上村庄环境整治任务;2013年底前,无锡市区(锡山、惠山、滨湖、新区)100%的村庄,江阴、宜兴100%的规划布点村庄和江阴80%的村庄完成环境整治;2014年底前,江阴100%的村庄全面完成环境整治,宜兴太湖一、二级保护区内80%的村庄完成环境整治;到2015年底前,宜兴完成100%的村庄环境整治任务。对非规划布点村庄和近期(5年)不拆迁村庄,按照“卫生洁化、道路硬化、河道净化、管理长效化”的要求完成环境整治工作。至2015年底前,已完成村庄环境整治任务的市(县)、区重点加强长效管理;江阴、宜兴、锡山、惠山每年要创建4-5个省级康居示范村,滨湖、新区每年要创建1个省级康居示范村。通过努力,实现“村容村貌更加整洁、生态环境更加优良、乡村特色更加鲜明、公共服务更加完善、生产生活更加绿色”以及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标准和进度走在全省前列的主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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