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的通知
(沪农委[2011]463号)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需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科学研究、技术咨询、参谋决策、热点解读、科普宣传等工作,经上海市农业委员会2011年第37次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
一、人员组成
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拟设种植、畜牧、水产、检测、转基因安全及综合问题研究等六个组,每组聘请专家若干名,专家从本市科研院校(所)、技术推广部门、检测机构等单位推荐产生,实行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首批聘任专家10名(名单见附件)。专家聘期一般为5年,并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和考核结果续聘、增聘或解聘。
二、主要职责
1、受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的委托,密切关注分工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科学分析和研判相关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及时提出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防范和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方法和措施。
2、受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的委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相关课题的研究,通过评估及时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提出风险预警,为科学、合理和有效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3、承担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相关领域专题研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国际、国内交流和合作,积累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相关技术和数据,为政府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决策咨询。
4、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普及和传播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撰写和提供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性文章或文献。
5、跟踪和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热点问题,适时回应和引导分工领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关注。
6、承担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委托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工作机制
1、在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组秘书处,负责与专家保持日常联络、协调和服务工作。
2、专家组秘书处按照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的要求,定期召开专家组工作例会,收集整理专家意见、建议和研究成果,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