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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港口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注:评价指标解释

  1、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

  港口吞吐量总综合能耗与同期内进、出港口货物总量的比值。

  2011年2月交通运输部《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指导意见》中提出,到2015年,能耗比2005年降低8%;到2020年,能耗比2005年下降10%。

  2、靠港船舶使用岸电率

  到港船舶在港期间,使用岸电对船舶进行供电。

  2011年2月交通运输部《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指导意见》中提出,到2020年,在国际邮轮码头、主要客运码头以及30%大型集装箱码头和散货码头实现靠港船舶使用岸电。

  3、岸线使用效能

  平均每米生产性泊位年货物吞吐量。

  根据《2006年上海港口统计年鉴》记载,2005年上海港海港货物吞吐量为44317.4万吨,生产性泊位长度为56795米,经计算2005年岸线使用效能为0.7803万吨/米。随着近几年的发展,上海港货物吞吐量稳步增长。预计到2020年,上海港单位长度生产性泊位完成的货物吞吐量可以提高50%。

  环境友好型指标

序号

  指 标

  单 位

  目 标

  说 明

  1

  SO2、NOX削减量比率

 

  显著下降

 

  2

  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CO2排放

  (%)

  到2015年,排放比2005年降低10%;

  到2020年,排放比2005年降低12%

  约束性

  3

  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

  节能减排改造率

  (%)

  到2015年,完成100%

  约束性

  4

  粉尘综合防治率

  (%)

  70%

  约束性

  5

  污水综合处理率

  (%)

  100%

  约束性

  6

  船舶污水和船舶垃圾接收率

  (%)

  100%

  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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