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消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1〕1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固原市消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固原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固原市消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十一五”期间,经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消防工作成效显著。社会消防安全责任体系逐步健全,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全社会防御火灾的基础日益巩固,公安消防部队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的深入发展,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广泛应用,我市高层、地下、大空间建筑和石油化工企业的日益增多,对防火灭火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十二五”是实现我市大发展、快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奠定基础的关键时期,消防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这一关键时期,做好消防工作,全面提升火灾预防和灭火应急救援水平,对于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十分重要。为促进我市消防事业全面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固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消防法律法规,积极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扎实推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完善社会应急救援体系,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农村防控火灾水平,努力实现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全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固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发展目标。加强消防工作社会管理创新,更好地为重大发展项目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努力实现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相适应。贯彻各项消防法规和标准规范,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覆盖城乡的灭火和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建立,将固原消防部队建设成为一支走在全区前列的现代化公安消防铁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基本达标,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社会化网络基本形成,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显著提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火灾总量和亡人火灾事故保持较低水平。
二、健全落实消防责任体系,加速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