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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教育。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把敬老、爱老、助老宣传教育作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方面。教育部门要把敬老、爱老、助老作为在校学生德育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提高青少年道德素质。宣传、文化等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各地要结合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敬老活动,树立和表彰先进典型,形成人人尊重、关心、帮助老年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六)加强老龄科学研究
  根据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体系基本框架,抓好重点项目和课题研究,制定老龄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做好老年人生活状况跟踪调查,开展区域性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工作,为制定老龄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加快信息化建设,建立老龄事业信息化协同推进机制,建立老龄信息采集、分析数据平台,健全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跟踪监测系统。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专家学者、实际工作者积极参与老龄科学研究。
  (七)建立督查评估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抓好本规划的督促检查工作,适时进行中期评估,2015年,对本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附件:江苏省“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指  标

2010年

2015年

养 老

保 障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以上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以上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

--

95以上

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

95以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

--

95以上

尊老金(元/月)

100岁及以上

100

300

90-99岁

--

100

80-89岁

--

50

县(市、区)为困难老年人购买服务制度建有率(%)

10

100

人均预期寿命(岁)

--

78以上

养 老

服 务

机构养老床位数(万张)

28

44.5

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张)

21.5

30以上

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比例(%)

20

30

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

30

60

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占养老床位比例(%)

20

50

老年志愿者占老年人比例(%)

8

15

养 老

服 务

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有率(%)

60

95以上

农村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有率(%)

20

80

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覆盖率(%)

10

95以上

老年居家呼叫服务系统覆盖率(%)

15

95以上

老年应急援助服务网络覆盖率(%)

10

95以上

参加老年学校学习的老年人比例(%)

4.3

10以上

县及以上老年大学在校学员(万人)

11.9

14.5

社区(村)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建有率(%)

90

95

社区(村)老年健身场所建有率(%)

90

95

老 龄工 作

乡镇及以上政府健全老龄工作委员会(%)

--

100

社区(村)老年人协会覆盖率(%)

80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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