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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1.加快老年活动场所和便利化设施建设。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老年人需求,加强街道、社区“老年人生活圈”配套设施建设,着力改善老年人的生活环境。通过新建和资源整合,缓解老年生活基础设施不足的矛盾。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开辟老年人运动健身场所。
  2.完善涉老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体系和实施监督制度。按照老龄设施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加强技术标准的实施与监督,形成有效规范的约束机制。
  3.加快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突出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环境的无障碍改造,推行无障碍设施进社区、进家庭。加快对居住小区、园林绿地、道路、建筑物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无障碍改造步伐,方便老年人出行和参与社会生活。深入推进城市无障碍化建设,新建城市道路和养老场所无障碍率达到100%,已建居住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养老场所的无障碍改造率达到70%。
  4.推动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和老年宜居社区。树立老年友好环境建设和家庭发展的新理念,研究编制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老年宜居社区指南,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十二五”期间,力争建成5个“老年友好型城市”和50个“敬老示范社区”。
  (六)老龄产业
  1.完善老龄产业政策。将老年服务产业纳入现代服务业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专项资金,研究制定、落实引导和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信贷、投资等支持政策,建立专项资金,扶持老龄产业发展。将发展养老服务产业与拉动消费、增加就业岗位结合起来,推进全省养老服务业产值明显增长,使之成为江苏服务业发展新亮点。
  2.培育老年消费市场。鼓励和扶持开发老年产品,引导企业生产满足老年人各种需求、门类齐全、品种多样、经济适用的老年用品。重视康复辅具、电子呼救等老年特需产品的研究开发。拓展适合老年人多样化需求的特色护理、家庭服务、健身休养、文化娱乐、金融、理财、保险等服务项目。优先发展养老护理、康复保健、社区服务和老年特殊用品等产业。大力发展老年旅游业,推出适宜老年人的旅游线路和服务项目。鼓励商家设立老年用品专柜,举办老年产品展示会,促进流通、扩大销售。引导老年人更新消费观念和行为,促进老年消费市场的繁荣与发展。培育一批生产老年用品、用具和提供老年服务的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老龄产业知名品牌。
  3.引导老龄产业健康发展。研究制定老年产品用品质量标准,加强老龄产业市场监督管理。发挥老龄产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积极作用,加强信息服务和行业自律,建立老龄产业诚信管理体系。
  (七)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1.发展老年教育事业。老年教育是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巩固省、市、县(市、区)老年大学办学成果,改善教学条件,扩大招生规模,提高教学质量。加强省老年大学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大学。街道(乡镇)要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建好老年学校,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事业。有效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现代传媒开展老年教育,形成覆盖城乡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教育网络体系。“十二五”期间,老年人入学率要达到10%以上,条件好的地区要达到15%。充分发挥党支部、基层自治组织和老年群众组织的作用,做好新形势下老年思想教育工作。
  2.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各市、县建有老年活动中心,街道(乡镇)和有条件的社区(村)建有老年文化活动室。进一步办好省、市、县(市、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宣传、文化、出版等部门组织力量,多出面向老年人的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开设老年专栏,支持办好省《老年周报》等老年报刊。文化部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艺术活动。每2年举办1次全省老年文化艺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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