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市工程研究中心命名统一为:“天津市××工程研究中心”,英文名称为:“Tianjin Engineering Research Center of ××”。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1年12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施行。
附件:
天津市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大纲
一、项目摘要
1、项目名称
2、项目法人概况
3、资金申请报告编制依据
4、项目提出的主要理由
5、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
6、建设内容、规模、方案和地点
7、主要建设条件
8、项目总投资、投资构成及资金筹措方案
9、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0、目前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1、结论与建议
二、项目建设的依据、背景与意义
三、技术与市场分析
1、技术的主要发展状况与趋势预测、项目的优势与问题
2、国内外市场状况与发展趋势预测、项目的目标市场与市场占有率分析
3、技术与市场的竞争力分析(国内外主要竞争对手情况、技术与市场的竞争力优势和劣势)
四、主要方向、任务与目标
1、工程研究中心的主要发展方向
2、工程研究中心的主要任务
3、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战略与经营思路
4、工程研究中心拟产业化的重要科研成果
5、工程研究中心的近期和中期目标
五、组织机构、管理与运行机制
1、工程研究中心法人单位概况
2、工程研究中心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3、主要技术带头人、管理人员概况及技术队伍情况
4、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
六、建设方案
1、建设内容、规模、地点与环境
2、技术方案、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及其合理性
3、总图布置与公用辅助工程
4、原材料、动力、供水等配套及外部协作条件
5、科研开发的主要技术、工艺设计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