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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十二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提高工业企业稳定达标率。全面推动工业园区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化工园区“三级风险防范”事故后处置体系有效性评估,着力加强化工园区的环保基础设施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有序开发水能资源,严格水能开发项目生态环境准入条件,提高生态保护和恢复建设标准。建立流域管理机构,实施流域生态调度,完善监控设施,推行水电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估制度。以保护珍稀鱼类为目的,加强过鱼设施、增殖放流、替代栖息地等建设,下泄生态流量不得低于多年平均流量的10% 。

第四节 实施区域大气联防联控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实施“气化全川”和煤炭的清洁化利用。重酸雨区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推进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积极改善工业燃料结构,加快农村清洁能源发展。优化区域产业布局,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搬迁改造,在城市城区及其近郊禁止新建、扩建钢铁、有色金属、石化、水泥、化工等重污染企业及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加强产业转移环境监管,以区域空气质量整体改善为目标,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控制为重点,初步遏制川南地区酸雨污染恶化的趋势。以细颗粒物、臭氧、挥发性有机物控制为重点,防范成都都市圈大气复合型污染。
  加强机动车环保监管,推进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和机动车污染管理机构建设。强化新车准入,推进汽车“以旧换新”,加速“黄标车”淘汰进程。加快车用燃油清洁化进程,大力实施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程。
  实施多种污染物综合控制。全面加强工业烟粉尘治理,积极推进道路与建筑扬尘整治,深化颗粒物污染控制。以石化行业为重点,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加强汞、铅、二口恶英和苯并芘等有毒废气环境管理,充分利用协同效应,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完善环境噪声管理体系,开展声环境功能区划,加强社会生活、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噪声的监管,建设“宁静城市”、“宁静社区”,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

第五节 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大以奖促治力度,以村庄连片整治为抓手,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建设和保护。加强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重点流域沿江乡镇和人口在3万人以上建制镇为重点,因地制宜推进村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生活垃圾的收运系统,统筹布局,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积极推进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建设,普及农村户用沼气池,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和农田径流污染防治等工程,大力推进秸秆的资源化综合利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综合防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六节 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推进全省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妥善处置含重金属、含砷废渣和有毒有害废物,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促进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危险废物等非工业源危险废物的管理。推动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规范电子废物处置。
  加快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村镇和偏远地区医疗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强化处置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建立完善的二口恶英污染防治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
  以资源化综合利用为重点,抓好煤矸石、粉煤灰、伴生矿、矿山尾矿等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积极拓展冶金、电力、轻工、化工行业废渣循环利用途径,推进生态工业园建设。
  以县(市、区)和重点乡镇为重点,继续推进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系统,强化现有垃圾处理设施改造,加强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建设焚烧飞灰、餐厨垃圾处理、渗滤液污染控制示范工程。到2015年,新增垃圾转运能力4805吨/日,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12207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能力1155吨/日,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以上。

第七节 强化重金属污染防控


  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污染物的防控。以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电镀等行业为重点,严格环境准入,加大重金属污染产业淘汰力度和治理力度,强化监管,建立全省重金属企业环境动态管理系统。大力推进清洁生产,鼓励相关涉重企业实施同类整合或园区化集中,推动含重废弃物的减量化和循环利用。以7个国家级、13个省级重点区域为核心,制订重点区域年度实施计划和成效评估,推进污染产业密集、历史遗留问题突出、风险隐患较大的重金属污染区域综合整治。到2015年,国家级、省级重点区域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2007年分别降低 15% 、5% ,非重点防控区排放量实现零增长,突发性重金属污染事件得到基本遏制。

第八节 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


  强化化学品生产准入和行业准入,逐步淘汰有毒、有害化学品。优化调整高风险化学品相关产业(企业)布局,提高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能力,严格限制在环境敏感地区新增涉及高风险化学品的项目,逐步搬迁、改造、“关停并转”位于环境敏感区内的现有企业。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环境风险分级管理制度,建立重点区域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管理机构。加强化学品生产、储运过程的风险监管,减少消费和使用过程中的化学品环境风险。严格环境管理,加强化工有毒污染物的污染预防和排放控制。

第九节 加强核与辐射环境监管


  深化废旧放射源及放射性废物的收贮、放射源的安全监管,提高放射性废物收贮、处置能力,开展重点源的监督监测及重要核设施预警监测,建设辐射环境监测数据传输及信息网络;完善全省电磁辐射污染申报登记工作,建立环境管理数据库,规范伴有电磁辐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着力控制和降低电磁辐射污染。完善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与辐射应急指挥系统,完善应急预案,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开展重点区域放射性现状、典型区域电磁辐射环境背景调查。
  专栏5 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1.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分地区、分行业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监管减排三大工程,累计削减化学需氧量197.3万吨、氨氮7.63万吨、二氧化硫38.72万吨、氮氧化物23.38万吨,实现减排目标。
  2.城镇饮用水保护工程。以保障饮用水安全为重点,实施饮用水源地保护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点源和面源整治、违章建筑和排污口取缔等)、水源地生态修复、应急水源地建设、水源地监管能力建设、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工程。
  3.流域水污染治理工程。实施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提标改造和中水回用工程,“十二五”期间预计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193.33万吨/日,再生水利用率10% ;实施金沙江、长江、嘉陵江、涪江、渠江、琼江等出川断面,以及府河、江安河、绵远河、威远河、釜溪河、西充河等重点小流域整治工程,实施工业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工业园区废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实施流域水环境监控与预警系统建设工程。
  4.区域大气污染治理工程。实施电力行业、烧结、炼铁(钢)、水泥和燃煤锅炉脱硫和烟粉尘治理等工程,开展电厂、水泥行业与工业锅炉脱硝和实施机动车尾气治理工程。
  5.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工程。全面实施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医疗废物处置、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场及渗滤液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废旧电器及汽车回收处置等工程。
  6.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开展村庄环境连片整治,实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河(塘、库)水环境整治、污染土壤修复示范、有机废弃物处理等工程,农业面源污染监控评估试点示范、实施1000个村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新建户用沼气150万户、大型畜禽养殖场沼气示范工程300处和1000个农民集中居住区新建乡村生活污水净化沼气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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