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治水土流失,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优化配置工程、生物和耕作措施,形成有效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继续抓好嘉陵江流域中下游、金沙江下游、岷江中下游、沱江中下游等重点地区的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全力推进国家农业开发水土保持项目、中央预算内水土保持项目、省级财政水土保持项目、黄河源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程建设、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适时启动革命老区水土保持项目、藏区水土保持项目、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工程和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水土保持工程。积极拓展水土保持服务新领域,结合水源地保护、城乡环境治理,加大攀西矿区、川南矿区等重点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大力开展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8万平方公里。
第六节 加强荒漠化治理与修复
按照“科学防沙治沙、综合防沙治沙、依法防沙治沙”的方针,在扩大试点示范的基础上,以川西高山高原区的甘孜州、阿坝州以及凉山州为重点,实施防沙治沙工程。采取封沙育林(草)、营林造林植灌、人工种草、小流域综合治理和设置沙障等方式逐步恢复林草植被,加强林草植被管护,开展畜草平衡建设,实施湿地恢复和保护,实施必要的流沙固定、人工巡护,禁止一切破坏植被的活动,搞好监测评估和封禁保护,控制沙化土地扩展,使川西北250万亩沙化土地得到科学、全面、综合治理,建立和巩固以林草植被为主体的沙区生态安全体系,有效控制川西北地区沙化土地扩展。按照“保护优先,综合治理,科学利用,治用结合”的方针,以川西南山区、川西高山高原区、盆周南部山区和长江、金沙江、嘉陵江流域石漠化地区为重点,在扩大试点示范的基础上,全面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采取封山育林育草、低效林改造、人工造林、农田基本建设、小型水利水保、农村能源和牲畜舍饲棚圈建设等措施,治理石漠化土地面积 380万亩,逐步恢复林草植被,减少水土流失,有效减缓石漠化趋势,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积极发展经济林、中药材等生态经济型特色产业和岩溶地区生态旅游,增加农民收入,使岩溶地区基本实现生态良好、经济社会协调、人与自然和谐。
第七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进一步加大生态系统、物种和基因多样性、景观保护力度
以川滇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秦巴生物多样性和大小凉山水土保持及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区,以及乐山大佛-峨眉山、九寨沟-黄龙、大熊猫栖息地等世界遗产地和现有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风景名胜区等为重点,加强对大熊猫、川金丝猴、白唇鹿、黑颈鹤等一批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及康定云杉、西昌黄杉等一批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拯救性保护,强化就地(原位)、近地、迁地(异位)、种质资源保护和放归自然,加强珍稀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全省生物多样性数据库,提高自然保护区管护水平,加强野生动植物野外巡护和执法监管,确保95% 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开展汶川地震重灾区生态恢复状况长期跟踪观测,开展重要生态功能区、典型闭矿区生态修复和中小河流河岸带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建设。加强对水域环境及水生生物资源的修复和保护,确保在各流域保留一段完整的水域生态系统。
专栏4 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工程
1.泥巴山、土地岭大熊猫关键走廊带建设。新建连接岷山A、B大熊猫种群的土地岭走廊带和连接大相岭与邛崃山大熊猫种群的泥巴山走廊带。在268万亩泥巴山、土地岭大熊猫关键走廊带采用自然修复(封山育林)为主、人工干预为辅(植被改造、人工造林)的方式,使走廊带植被尽快恢复成物种多样、群落稳定的且适宜大熊猫生存的生境,并与周边大熊猫栖息地连成有机整体,使走廊带中隔离因素的影响明显削弱,大熊猫种群遗传基因交流机会增加,孤立小种群的生存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种群灭绝风险降低,为森林生态系统恢复及野生动植物栖息繁衍创造良好条件。
2.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在生物多样性相对丰富、易受到破坏、生物多样性丰富但又相对贫困的区域,分别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恢复和减贫示范区,开展全省入侵生物现状调查,制订重点市、州“生物多样性行动计划”,修编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建立自然保护区信息系统,重点推动23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新建1-2个河流水生态自然保护区。
第八节 加强地震灾区生态修复
坚持自然修复和工程治理相结合,加快地震灾区生态修复和治理。深入推进天然林保护、震损和陡坡耕地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继续实施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加强灾区主要江河流域生态敏感和脆弱区生态修复。延长植被恢复、封山育林、补植补造、人工造林的期限,恢复受损植被,提高森林覆盖率和其他草地植被覆盖度,构建以森林植被为主、林草结合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加大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按流域进行泥石流沟的治理,综合防治水土流失和泥沙入河入库。提高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等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管理能力,切实保持灾区生物多样性。
第五章 加强环境保护
第一节 深入实施主要污染物减排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强化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提高资源环境利用效率。完善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和评价指标,以“双超双有”企业为重点,按期对 5个重金属重点防控行业、7个产能过剩行业的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以造纸、食品酿造、化工、印染纺织等行业为重点,促进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和园区集中治理,综合推进工业行业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水污染物减排。大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推进生活污染减排。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重点,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积极推动农业污染源减排。
以电力、冶金、建材、石化、有色等行业为重点,继续推进二氧化硫减排,大力实施氮氧化物减排。完善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积极推广火电机组低氮燃烧技术,全面建设烟气脱硝设施,提高除尘效率,实现汞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全面实施烧结机烟气脱硫,积极推进燃煤炉窑脱硫设施建设,积极开展水泥行业脱硝示范。
第二节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城乡统筹、全流域统筹推进供水集中化,优化和合理调整集中式水源保护区,逐步解决开放性水源地给排水交错的问题,对单一水源的城镇,加快推进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到 2015年,设市城市及10万人以上重点县城建成较完善的应急水源及配套工程。实行严格的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制度,完善饮用水源地标识标牌。加大水源地生态修复、点面源综合整治力度,实施水源地隔离防护工程,清拆保护区内违章建筑和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建立饮用水源地风险评估机制,完善水源地应急预案和应急体系,加强汇水区工业污染源和有毒有害物质管控。
加大水源地环境监管,完善水源地水质公告制度,建立全省饮用水源地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城镇集中式水源地年度评估。加强水源地水质监测,实现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全覆盖,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逐步实施综合生物毒性监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内分泌干扰物和湖库型水源地藻毒素监测。
第三节 推进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
实施流域分区保护战略,在江河源头、饮用水保护区及其上游禁止发展化工等高风险、高污染产业。岷江中游、沱江全流域实行严格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率先实现总量削减,布局排放氨氮的产业需以区域氨氮总量削减为前提。
以金沙江、长江、嘉陵江、涪江、渠江、琼江等出川断面,以及府河、江安河、绵远河、威远河、釜溪河、西充河、体泉河等重度污染小流域为整治重点,加强流域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农村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的综合治理,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以鲁班、升钟、长葫、黑龙滩、紫坪铺水库和邛海为重点,推进湖、库水污染防治。创新流域污染防治机制,实施流域生态补偿制度,重点整治流域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枯水期重污染企业停产、限产制度。加快重点流域沿江乡镇生活污染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积极推进条件成熟的现有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增加脱氮除磷处理工艺;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现有雨污合流管网系统改造,提高城镇污水收集率。到2015年,续建污水处理厂73座、新建 193座,新增处理能力 193.33万吨/日,污水处理率达到85% 以上。以成都市、德阳市、绵阳市、攀枝花市等缺水地区为重点,大力推行污水再生利用,全省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10%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