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四川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川府发[2011]49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同意省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编制的《四川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四川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简称“两个体系”)建设,推动我省残疾人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依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发展纲要。
一、我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面临的形势
据2006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统计,我省共有残疾人622.3万,其中城镇残疾人占 22.19% ,农村残疾人占 77.81% 。“十一五”以来,我省残疾人事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一手抓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一手抓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广大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全省70多万残疾人得到了康复服务;在校残疾学生达 41839人;城乡就业残疾人达210多万人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集中供养、五保供养、临时救济和定额补助的残疾人达120万人;300多万残疾人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52万农村贫困残疾人通过扶持增加了收入;3.6万残疾人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1万多名残疾人得到了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区残疾人事业恢复重建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但是,我省残疾人事业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全省平均水平差距较大的局面尚未根本改变;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不健全的问题仍然相当突出,残疾人事业城乡和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依然存在,需要逐步加以解决。
“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时期。西部大开发、扩大内需、灾区发展振兴、中央扶持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跨越式发展、省委省政府加大民生工作力度等,都为四川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必须紧紧抓住这些机遇,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不断改善残疾人民生,努力使残疾人同全省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二、“十二五”时期的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二五”时期,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坚持以残疾人为本,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两个体系”建设为主线,以“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为抓手,全面推进残疾人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为改善残疾人民生提供更多制度性保障,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为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和全面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总体目标。
---残疾人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残疾人生活状况与全省平均水平差距缩小,残疾人参与和发展状况显著改善。
---建立“两个体系”基本构架,残疾人保障水平和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明显提高,“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全面推行。---借助承办第九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契机,大力促进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保障条件大幅提升,尊重、关爱残疾人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形成。
(二)指导原则。
1.以人为本,共享发展。以残疾人为本,将切实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作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广大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缩小差距,加快发展。切实采取特别措施,加大力度,加大投入,加快发展,确保“十二五”期间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全省平均水平之间的差距缩小。
3.特别扶助,全面发展。坚持一般性制度安排与特殊扶助政策相结合,在确保各类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充分惠及广大残疾人的基础上,不断增加专门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政策和服务。
4.统筹兼顾、协调发展。促进区域和城乡残疾人事业协调发展,政策、资金、项目重点向汶川地震灾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倾斜。
5.增强保障,持续发展。大幅提升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的保障条件,特别要增强基层组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持续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普惠性、特殊性、实用性、个性化的服务。
6.党政主导,重点发展。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全省各级政府工作大局并重点发展,各级各部门(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共同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培育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社会风尚,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