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琼府办〔2011〕23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各级人大、政协“两会”也将陆续召开。为做好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节日及“两会”顺利召开提供一个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市县、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措施,切实增强做好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要结合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强化市县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省安委会要抓好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市县要进一步落实政府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各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履行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监管职责。各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抓安全,层层落实责任,突出预防为主,全面加强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强化工作措施,突出抓好重点行业安全监管
元旦、春节期间是交通运输的高峰期,大型文化、旅游、娱乐、商贸等活动增多,烟花爆竹供求旺盛,各市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交通运输、烟花爆竹、旅游和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
(一)要抓好交通运输安全监管。交通、公安、民航、铁路、海事等部门要针对冬春季节天气变化和节假日期间人流集中的特点,制订科学周密的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应急保障及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加强对各类运输工具的安全检测检验,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加强恶劣天气的预警预报,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和畅通。各市县及公安、交通、旅游、质监等部门要吸取“11·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按照全省道路客运和危险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座谈会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深入开展“三超一疲劳”专项治理,严厉查处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海口、文昌、澄迈、临高等市县及交通、海事等部门,要落实水上运输船舶安全措施,加强对琼州海峡等重点水域和渡口安全巡查,坚决打击船舶非法载客行为。民航、铁路部门要开展专项安全检查,进一步落实节日前后安全保障责任和措施,提高安全运输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