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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2011)

  (二)开展万名大学生志愿者“走基层、送平安”消防宣传行动。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国家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等13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的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将消防志愿者行动持续引向深入。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青年学生朝气蓬勃、热情积极、敢想敢干的特点,组织高校大学生消防志愿者服务队,动员万名大学生深入社区、街道、村组等基层单位,宣传消防知识,查找火灾隐患。
  (三)组织消防队(站)开放宣传和街头村镇流动宣传。活动期间,全市消防队(站)全面开放,各单位应积极组织干部、群众前往参观。各消防队(站)要安排专人为群众讲解消防器材使用常识、消防安全及逃生自救常识,播放消防音像资料,组织自救逃生及小型灭火演练,让人民群众在全面、直观了解消防工作的同时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同时,各区县、开发区要安排流动消防宣传车在市区主要路段和街道、村镇进行巡回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宣讲消防安全知识。
  (四)开展“全民总动员、慧眼找火患”有奖举报活动。各级政府和公安部门要结合正在进行的“清剿火患”战役行动,联合新闻媒体,通过开设曝光台、实施有奖举报,动员社会各界群众积极举报火灾隐患,为今冬明春的消防安全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五)开展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专项宣传活动。各区县、开发区要集中组织销毁一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联系新闻媒体现场报道,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进行曝光,同时做好消防产品鉴别方法、维护保养常识和假冒伪劣、失效消防产品危害性专项宣传,对群众进行生动、直观的安全警示教育。
  (六)集中组织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五个一”活动。 以提高社会单位检查消防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逃生能力、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为目标,组织社会单位开展“五个一”活动,即:组织一次火灾隐患自查、悬挂一组消防标语横幅、举行一场消防知识培训讲座、举办一次灭火逃生演练、设立一处消防展板橱窗,并突出抓好员工消防培训,使其达到“三懂三会”(懂火灾危害性、懂火灾预防知识、懂火灾扑救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逃生自救)的要求。
  (七)组织开展“千场百万群众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在全市1000家以上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人员疏散逃生演练,使近百万名群众直接参与演练活动,间接带动全市群众受到消防安全教育。演练活动以疏散逃生为主要内容,要使各单位所有员工都能熟练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人员安全疏散,有效避免发生火灾时的人员伤亡。
  (八)加大消防舆论宣传力度。一是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和弘扬消防部队“忠诚可靠、赴汤蹈火、服务人民”的新时代公安消防精神;及时报道各级党委、政府支持消防工作、关注消防安全,广大社会单位认真“清剿火患”的举措和成果。二是积极组织参与公安部和中央电视台、中国网络电视台联合举办的“119”特别节目《橙色闪耀》、《中国骄傲》等电视公益宣传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各界挖掘、推荐我市在灭火战斗、抢险救援以及在人员生命受到威胁的危机事件中涌现出的英雄人物和典型事迹,积极推荐事迹突出的消防勇士和平民英雄。三是利用户外大型宣传广告牌、LED电子屏、车载电视等平台投放消防公益广告,插播消防知识短片,并结合宣传横幅、宣传展板、画册、宣传单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在全市掀起“人人学习消防、人人宣传消防”的宣传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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