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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市未成年人寒假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上海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做好2012年上海市未成年人寒假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德〔2012〕1号)


各区县文明办、教育局、青保委、团委、少工委、妇联,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两纲”要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全市未成年人践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营造安全、温馨、健康、快乐的假期氛围,现将2012年本市未成年人(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寒假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让未成年人在文化熏陶中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

  要围绕“我们的节日--欢乐春节”主题,抓住除夕、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日契机,将辞旧迎新、团圆平安、孝老爱亲等文化内涵蕴含在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中。遵循简洁可行、就近就便、力所能及的原则,营造热烈、温馨、祥和的节日气氛,引导未成年人了解中华民族的民俗风情和节日文化,在亲身体验中感受家乡变化,感受亲情友情,认同并传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

  要组织开展生动多样的文化活动,通过“雏鹰假日小队”等形式,使未成年人在主动参与中拓宽视野、增长见识、培养才能、愉悦身心。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和自创自编“节日小报”活动,丰富未成年人节日精神文化生活,展示节日收获和感悟。要利用城乡基层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吸引未成年人积极参与学校、社区、乡村学校少年宫等单位组织的民俗、民间、民族文化展示活动,指导未成年人学习节日文化、搜集节日资料,增进对民族传统节日的感情,加深对中华文化的理解,激发民族自豪感。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服务,让未成年人在社会实践中培育公民素养

  要继续深化“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实践活动,精心设计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争当爱心小天使、道德小模范、文明小标兵,在社会实践中逐步培养公民意识和公民素养。

  要继续组织开展“蓝天下的挚爱”爱心大放送活动,以实际行动给社区孤寡老人以及身边来沪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孩子等送上新年真挚的关心和祝福。要组织动员未成年人参与社区(村镇)清洁卫生、环境保护和公益宣传,在社会实践中学会分享,懂得关爱,培养社会责任,体验服务他人的快乐。要切实采取措施,为困难家庭和需要帮助的孩子提供援助,让他们共享和谐社会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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