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终身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教委终〔2012〕1号)
各高等学校、区县教育局:
现将《2012年上海市终身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2年上海市终身教育工作要点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附件:
2012年上海市终身教育工作要点
2012年上海市终身教育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沪委发〔2006〕2号)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围绕《上海市学习型社会建设与终身教育促进三年行动计划》(沪学习促进委〔2011〕1号),积极倡导终身学习的理念,引导市民把终身学习作为一种精神追求和生活方式,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进一步推进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建设。
一、深入推进上海开放大学建设,加快构建覆盖全市、面向全民的终身教育服务体系,形成开放、灵活、多样的学习平台
(一)推进上海开放大学试点工作
1.健全“宽进严出”的开放学习制度,探索符合学习型城市建设要求、具有上海特色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利用教育信息技术优势,创建灵活、便捷、多样的学习形式和服务模式。
2.成立上海市终身教育研究院,集聚高校、科研机构的力量发展相关的特色学科,指导高水平的终身教育实践。
3.建立开放型的师资队伍结构,探索开放大学的教师聘用制度,建立优秀人才汇聚的全市性“教师联盟”。
4.以开放大学区县学院建设为抓手,推进各区县成人教育资源的整合工作,形成“大学-学院-学习中心”的办学系统。
(二)启动学分银行对外服务工作
1.开展学分认定和沟通工作,制定成人高等学历教育间、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学分认证与转换标准,建立各类学习成果的认证制度,初步形成各类成人教育相互融通的“学习立交桥”。
2.加快学分信息库建设,探索学分数据存储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学分银行信息化服务平台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