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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皖政秘〔2011〕44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0年,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全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比上年削减3.09%和1.07%,顺利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各市均完成了“十一五”减排目标任务。为表彰先进,决定授予合肥市人民政府等47个单位“2010年度减排目标超额完成奖”、省委宣传部等19个单位“2010年度安徽省减排先进单位”称号、马先发等199名同志“2010年度安徽省减排先进个人”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紧紧围绕“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0年度全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2010年度减排目标超额完成奖(47个)

  合肥市人民政府

  淮南市人民政府

  阜阳市人民政府

  巢湖市人民政府(原)

  芜湖市人民政府

  淮北市人民政府

  六安市人民政府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蚌埠市人民政府

  亳州市人民政府

  宿州市人民政府

  滁州市人民政府

  安庆市人民政府

  池州市人民政府

  黄山市人民政府

  宣城市人民政府

  铜陵市人民政府

  合肥望塘污水处理厂

  淮北国安电力有限公司

  亳州市污水处理厂

  涡阳县污水处理厂

  安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淮南田家庵发电厂

  淮沪煤电有限公司田集发电厂

  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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