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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职责:负责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理赔工作;负责处理尸体及有关善后工作。

  2.3.8 技术专家组

  由安全管理、应急救援、医疗救护、卫生防疫、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工程抢险等相关专业部门专家组成。

  职责:参与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的研究制订;分析事故原因、灾害的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事故防范和恢复生产提出意见和建议。

3 预防预警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省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信息的接收、处置、统计分析,经核实后及时上报省政府和国家安监总局。各市、县安监部门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有关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信息分析,对可能引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其他灾害和事件进行预警。

  3.2 预警分级与发布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省政府负责向全省或事发地发布红色、橙色预警公告(对跨市级行政区域的黄色、蓝色预警公告发布,须经省政府授权的部门批准发布)。各市政府负责向本地区或事发地发布黄色、蓝色预警公告。

  预警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预警区域或场所、险情类别、预警级别、预警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灾情概要、有关预防预警措施及工作要求、发布机关等。

  3.3 预防预警行动

  省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发布预警信息后,预警区域内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预防事故发生。红色、橙色预警公告发布后,省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进入应急状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响应的准备工作。省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分析事故灾难预警信息,对情况特别严重的建议省政府及时提升预警级别。

  各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在接到红色、橙色、黄色预警信息后,分别进入红色、橙色、黄色应急准备。

  进入红色应急准备,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进入临战状态;指挥部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开通全部通讯联络方式,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全面分析;救援队伍开始临战动员,对救援人员进行分组、对救援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各项保障措施,重型应急装备根据需要进入临战状态;完善应急响应行动方案,完成一切临战准备,队伍处于待命出发状态。

  进入橙色应急准备,有关应急救援队伍实施领导带班值班;值班人员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救援队伍开始战备动员,对应急救援任务进行讨论分析;根据应急救援任务需求补充应急物资,轻型应急装备进入应急准备状态;完成一切临战准备。

  进入黄色应急准备,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应急值班,建立与有关方面的联系;救援队全体人员停止休假、探亲;启封、检修、补充应急装备和物资;制订应急响应行动方案,开展战前应急训练。

4 应急响应

  4.1 事故分级

  特别重大事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中,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严重危及企业员工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特别重大社会影响,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

  重大事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过程中,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质泄漏事故,已经严重危及企业员工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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