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认真实施国家百万残疾人就业工程。深入落实残疾人就业各项法规政策,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促进更多残疾人在各类用人单位实现就业,逐步建立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岗位预留制度。政府开发的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残疾人就业。认真执行国家相关优惠政策,帮助和促进福利企业、工(农)疗机构、辅助性工场等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稳定发展。加大实施残疾人就业扶助政策的力度,完善并落实超比例安排、新招用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灵活就业的鼓励补贴政策。定期举办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搭建服务平台,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以社区便民服务、社区公益性岗位、家庭服务、电子商务等多种形式促进残疾人社区就业和居家就业。落实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加大残疾人毕业生就业推动力度。加强对外来务工残疾人、女性残疾人和少数民族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
3.加强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能力建设。以就业为导向,鼓励各级各类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残疾人职业培训见习基地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残疾人职业教育培训,着力加强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职业素质培养和推荐就业服务工作。建立残疾人职业培训补贴与培训质量、一次性就业率相衔接的机制。加强残疾人职业能力开发,建立健全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奖励机制。举办全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并组织残疾人参加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和国际残疾人奥林匹克职业技能竞赛。全面提高残疾人就业能力和水平。
4.全面实施《
盲人医疗按摩管理办法》。组织好国家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考试,做好盲人医疗按摩人员执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加强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市盲人按摩诊所)建设。培养盲人医疗按摩人员。鼓励医疗机构录用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帮助有执业资格的盲人开办医疗按摩所。认真落实盲人保健按摩管理办法,规范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培训盲人医疗和保健按摩人员350名。继续以小规模、广布点、多就业、优化服务为主线,积极扶持盲人按摩人员就业并提高服务水平。为听力言语残疾人提供培训,帮助听力言语残疾人就业。大力推进职业康复劳动项目,促进智力和精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
5.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免费为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将就业困难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通过岗位援助、公益性岗位安置、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加大就业援助力度。结合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专项活动,为残疾人提供专门服务。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履行社会责任,为残疾人提供优质、高效、贴心的就业服务。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督促各类用人单位认真遵守国家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法律法规,维护残疾人公平就业权利。
6.实施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工程。制定本市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市和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改善其开展就业服务的条件,充实残疾人职业指导、职业信息分析、职业能力评估与劳动保障协理相结合的专业就业保障服务队伍,为用人单位提供适合残疾人的就业信息发布和推荐残疾人就业等支持性服务,免费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指导、职业适应评估、就业和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等服务。加强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培训工作,做好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信息网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网络系统。
7.大力扶持农村残疾人就业。建立统筹城乡的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紧密结合农村残疾人扶贫项目开发、扶贫基地建设和实用技术培训,拓展农村残疾人就业渠道,帮助农村残疾人实现稳定就业。扶持农村残疾人开展种养业、家庭服务业和其他增收项目,有序组织农村残疾人转移就业。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残联以及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其他各成员单位。)
(五)扶贫。
主要任务:
--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项目开发,完善和新建160个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并通过多种形式扶持2.5万农村贫困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增加收入、提高发展能力。
--为农村残疾人提供实用技术培训1万人次。
--对500户农村低保和特困残疾人家庭危陋房屋进行修缮或翻建。
政策措施:
1.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做好生活困难群众帮扶解困工作的意见》(津政发[2010]30号),加大对农村生活困难残疾人的帮扶救助力度,确保优先享受优惠政策。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救助标准的农村残疾人纳入当地低保和特困救助范围,将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多渠道安排和筹措资金,帮助农村生活困难残疾人增加收入、改善生活。
2.加强扶贫基地建设和扶贫项目开发。在对已有134个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进行规范完善、扩大安置帮扶规模的基础上,再新建一批扶贫基地,使扶贫基地总量达到160个,同时加强对扶贫基地和扶贫项目的信贷支持。
3.加强农村残疾人技术培训。安排农村残疾人参加实用技术培训1万人次,设置适合不同类别残疾人的培训项目,使经过培训的残疾人掌握1至2门实用技术。落实残疾人培训补贴政策。
4.继续实施农村残疾人扶贫安居工程。对500户农村低保和特困残疾人家庭危陋房屋进行修缮或翻建。
5.加大帮扶解困力度。开展农村残疾人生活情况调查,把扶助农村生活困难残疾人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市人民政府每年为残疾人办实事安排意见和“百千万惠残工程”,并认真组织落实。
6.加强农村基层残疾人服务社建设。依托农村金融机构、供销合作社、专业合作社、互助社、各种行业协会组织等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残疾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生活服务。
7.在农村广泛开展“助明、助聪、助困、助学、助行”行动和为残疾人解难题送温暖活动。组织党政机关直接联系扶助农村残疾人困难户,深入开展“帮、包、带、扶”活动,动员城乡基层组织、干部、群众、志愿者结对帮扶农村贫困残疾人。
(责任单位:市残联、市农委、市民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农行市分行、市委市级机关工委等。)
(六)托养。
主要任务:
--初步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