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天津市政府残工委拟定的天津市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总体方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1]12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拟定的《天津市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总体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天津市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总体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国发[2011]13号),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09]10号)和《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津政发[2011]14号),结合我市残疾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十一五”时期我市残疾人事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十一五”时期,市委、市政府对发展残疾人事业作出重大部署,出台了《天津市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总体方案》(津政发[2006]107号),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全市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我市的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实施了残疾人社会保障、特殊教育、就业培训、医疗康复、权益保障、帮扶救助等方面的80多项政策措施,为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民生、维护残疾人权益提供了制度保障。完成了我市在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中的工作任务。
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全面超额完成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实现了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全国无障碍城市、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区县、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等四项创建目标,残疾人状况得到明显改善,政府和社会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市和区县新建室内外残疾人服务和活动设施6.2万平方米。实施重点康复工程,37.7万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9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和残疾人教育院校达到25所,在校残疾学生总数为3500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比例达到98%,并为250名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达到47个,2.43万残疾人接受职业技能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达到19个,城镇新增就业残疾人8600人,城乡残疾人就业累计达到10.42万人。为5.7万名城乡低保和特困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扶持1.42万名生活困难的农村残疾人增加收入;为2172户农村贫困残疾人修缮或翻建住房。为914户城镇生活和住房困难的重度、双残残疾人家庭发放廉租配租住房补贴。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达到92个,为4700名残疾人提供寄宿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服务。城乡无障碍环境建设得到加强,4.3万户残疾人家庭得到无障碍改造。残疾人法律服务机构达到244个,为1.38万人次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全市242个街乡镇全部配备残联专职联络员,1201个社区、3559个村建立残疾人协会,并配备专职委员,基层残疾人组织和工作网络进一步完善。帮扶残疾人项目纳入全市20项民心工程,市人民政府每年专门安排为残疾人办10至20件广为受益的实事,动员社会广泛开展“助明、助聪、助困、助学、助行”行动和为残疾人解难题送温暖活动,帮扶救助残疾人50万人次。保持全市残疾人就业、生活、情绪“三稳定”和无集体进京访、无非正常访、无安全事故、无不良事件的良好局面,为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大力推进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在不断活跃丰富基层残疾人文化活动的同时,成功举办东亚特奥足球周、首届中国残疾儿童艺术节和天津市残疾儿童艺术节、残疾人艺术汇演、残疾人唱歌大赛、全民健身大会残疾人组比赛、残疾人运动会等活动。组织我市残疾人运动员和才艺能手参加北京残奥会、上海世界特奥会、广州亚残运会和上海世博会才艺展示、全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残疾学生技能竞赛、残疾人特殊艺术展演,取得历史最好成绩。大力宣传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表彰全市残疾人自强模范和扶残助残先进,人道主义思想广泛弘扬,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明显改善。我市残疾人事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但是,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仍然滞后于全市经济社会整体发展水平;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稳定的制度性保障还需要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在生活、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参与等方面还有许多困难;残疾人家庭承担急难问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还比较脆弱;农村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与服务需要进一步加强,残疾儿童在抢救性康复、接受教育等方面仍面临一些问题。歧视残疾人、侵害残疾人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今后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时期。要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改善残疾人状况,不断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努力使残疾人同全市人民一道向着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
二、“十二五”时期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指导原则和总目标
“十二五”时期,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国家和我市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国家扶持、市场推动,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立足基层、面向群众”的要求,进一步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从制度上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基本生活和医疗、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等基本需求,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更好的环境和条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一)指导原则。
1.坚持以残疾人为本。将切实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作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创造社会财富,实现人生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