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和中职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和中职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穗教体卫艺〔2011〕23号)


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市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2011年8月29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我局召开了“市属大中专学校参加居民医保专题工作会议”,对我市市属高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结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监察局、财政局和民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将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119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做好大中专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重要性,将该项工作列为学校近期的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尽快成立学生参保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领导负责制,学校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学生参加居民医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目标,有序推进

  各类市属大中专学校要进一步明确“在今年内将大中专学生100%纳入居民医保范围”是省、市政府提出的任务与要求,要指定专门部门、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开展,要采取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宣传方式,对全体学生大力宣传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的优越性,使广大学生和家长知晓居民医保政策这一惠民措施,确保学生参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要加强对区、县级市属中职学校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督促指导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参保指标任务。

  请市属各高校和中职学校将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的工作方案(包括工作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责任部分、工作推进进度及存在问题等)及联络员名单于2011年9月23日前报送学校所辖医保分局(联系方式见附件),同时报送我局体卫艺处(联系人:蔡恭良,联系电话:22083677,传真电话:22083632)。

  附件:市医保局各分局联系方式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联系人:蔡恭良(体卫艺处) 联系电话:22083677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