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北部山区镇教育帮扶工作的通知
(穗教办〔2011〕126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幼儿园)、教育支持机构:
为贯彻落实我市加快北部山区发展工作现场会议精神,增强北部山区镇教育软实力,提高北部山区镇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北部山区镇的教育帮扶工作。
一、工作思路
以软件帮扶为主,在办学理念、教育管理、队伍建设、教育教学、学生发展、校园文化等方面构建帮扶机制,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帮助北部山区镇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学校管理,改革教育教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目标
3年内北部山区镇的教育管理水平、师资队伍竞争力、教科研能力、教育教学质量达到所在区中等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实施区对镇一对一帮扶。
在继续实施“百校扶百校”工程的同时,对北部山区8个镇实行区对镇的一对一帮扶,即越秀区对口帮扶花都梯面镇、海珠区对口帮扶增城小楼镇、荔湾对口帮扶从化温泉镇、天河对口帮扶增城正果镇、黄埔对口帮扶增城派潭镇、番禺对口帮扶从化良口镇、萝岗对口帮扶从化鳌头镇、南沙对口帮扶从化吕田镇。各区在拟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计划、开展师资培训、从事教科研工作等环节,必须把被帮扶的镇的相应工作纳入范围统筹兼顾,在学校管理、教学研究、师资培训、资源共享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把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务求实效。
(二)实施校对校一对一帮扶。
各区必须安排最好的中、小学对应帮扶被北部山区镇的中小学,被帮扶学校的教师可以根据工作安排和需要,参加帮扶学校的教研、教学观摩等活动,可以到帮扶学校跟班教学、实习、见习。被帮扶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可以到帮扶学校挂职锻炼。帮扶学校校长每学期带队到被帮扶学校指导工作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三)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
继续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的业务建设。一是加强农村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不断提高农村学校的管理水平。二是积极开展农村教师专项培训,着力提升农村教师的专业水平。三是认真做好师范毕业生实习支教置换农村教师培训工作,分批置换农村教师到高校接受脱产培训。由广州大学安排应届师范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按照2:1的比例,置换农村教师到广州大学进行脱产培训。四是依托校际联盟的形式,积极开展农村教师校本培训工作,各承担对口帮扶任务的区教育局及教师培训机构要加强对农村教师校本培训工作的指导。五是加大对我市8个山区镇农村学校校长教师培训的倾斜力度。市、区、校三级组织开展的各项培训,要优先满足8个山区镇的培训需求。六是加大对农村教师培训的政策支持力度,免除农村教师参加公共必修课学习和教育技术培训的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