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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
(穗教职成〔2011〕20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市教研室,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市赛”)的各项组织和管理工作,贯彻“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以服务为宗旨”的职业教育办学思想,大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全面提升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赛参加人员要体现广泛性,竞赛形式与内容要体现职业性,竞赛的过程与结果要体现导向性。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市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由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及有关学校的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裁判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组委会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订市赛的规划。

  (二)审定市赛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确定竞赛承办单位。

  (三)审定市赛规则。

  (四)研究决定市赛奖励办法。

  (五)组建组委会办公室、监审委员会和裁判委员会。

  (六)审定获奖名单。

  (七)指导各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校内竞赛。

  (八)研究决定市赛的其他临时事项。

  第四条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以下简称“职成处”),为组委会日常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一)拟订竞赛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

  (二)审核竞赛承办单位的组织、场地、设备等条件。

  (三)审查监审人员、裁判员、赛务人员的资格;聘请监审人员和裁判人员。

  (四)指导、检查承办单位的竞赛筹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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