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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对广州市培才高级中学等5所高完中进行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对广州市培才高级中学等5所高完中进行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的通知
(穗教督〔2011〕11号)


海珠区教育局、花都区教育局:

  根据区的申报,我局拟委托市教育评估和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于2011年下半年对海珠区的广州市培才高级中学、广州市北大附中广州实验学校和花都区的狮岭中学、花东中学、圆玄中学等5所学校进行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请根据《关于印发 <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粤教督〔2006〕29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教研〔2008〕7号)的要求,加强对受评学校的指导、检查和监督,帮助受评学校完善和改进各项工作,杜绝弄虚作假现象。评估接待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评估接待工作及专家评审劳务费发放标准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粤教评〔2005〕17号,见附件)的规定执行,请把该文件转发至受评学校。受评学校要对照评估方案,认真进行自查、整改,通过教学水平评估切实提高学校教学水平。对于在评估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校等级评估管理办法》(粤教督字〔1994〕3号)及有关法规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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