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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十二五”行动计划》的通知

  完成中职教师新一轮全员培训工作。发挥职业教育开放实训中心、课改特色实验学校及专业和学科校际中心组的作用,满足不同专业、不同对象的多元培训需求,开展新一轮教师全员培训。实施校本培训备案制,激发教师参加培训的积极性,开展多种形式的企业及校本培训。

  (三)教师教育资源联盟与建设计划

  加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暨师范生实习基地的指导管理与内涵发展。不断完善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暨师范生实习基地的遴选标准和办法,鼓励更多的学校在做好校本研修的基础上积极申报市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进一步规范市和区县两级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运行管理,健全年检、随访、奖励、退出等机制,并对其进行跟踪指导与监督。加强教师专业发展学校的内涵建设,细化各项教师专业发展及带教师范生的措施,有效促进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开发教师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完善教师教育机构联盟、师资联盟、课程联盟与信息联盟,集聚培训机构与区县教师进修院校的力量,建立面向全体教师的开放型教师教育资源共享平台,提供最优化的教师教育资源,形成精品培训课程资源库。

  加强以特级教师、优秀教师为主体的教师教育人力资源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特级教师讲师团,发挥其在全市教师教育中的经验传授与思想引领作用。发动优秀在职与离退休教师参与各级各类培训及对郊区县学校的指导,以项目任务的方式培训、带教、指导学科教师。建立市级优秀教师资源服务信息平台,让全市优秀教师与市、区县、学校以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合作。在对口帮扶的市区和郊区之间,建立“特聘教师指导团”,承担团队对团队的定点指导和重点带教任务。

  (四)优秀人才培养计划

  实施第三期名校长名师培养工程。以提升专业境界、促进专业成熟为重点,突出“双名工程”对学员培养的精致化程度;严把选拔关口,精选培养对象;基于专业成长,明晰培养定位;关注专业要素,完善培养内容;坚持团队指导,加强基地间交流;注重任务驱动,促进作用发挥。学员所在的区县和学校要积极做好学员培养质量的检验与评估工作,并积极搭建平台以充分发挥学员在本区县、本校的专业引领与示范带动作用。

  加强名校长跨省市学习交流。选派优秀的中小学校长参加“长三角中小学名校长联合培训计划”项目,继续探索校长培养的跨省市学习交流模式,加强与长三角地区名校长办学经验交流。总结上海卓越校长培训项目经验,开阔受训校长的专业视野,提升其专业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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