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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福建省重点淡水养殖区水环境监测预警工作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2012年福建省重点淡水养殖区水环境监测预警工作方案的通知
(闽海渔〔2011〕530号)


福州、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省淡水水产研究所、厅应急指挥中心: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省重点水产养殖区水域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闽政〔2011〕108号)要求,在2012年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期间,为确保内陆重点养殖水域的环境安全,及时掌握重要养殖区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趋势,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突发事故引起的渔业经济损失,促进我省平安渔业建设,省厅制定了《2012年福建省重点淡水养殖区水环境监测预警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12年福建省重点淡水养殖区水环境监测预警工作方案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2012年福建省重点淡水养殖区水环境监测预警工作方案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省重点水产养殖区水域长效管理工作的意见》(闽政【2011】108号)的要求,在2012年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期间,为确保内陆重点养殖水域的环境安全,继续在内陆重点养殖水域开展水环境人工常规监测,以及时掌握重要养殖区生态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发布预警通报,建立相应应急的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突发事故引起的渔业经济损失。
  一、工作内容
  (一)监测区域与站位布设
  在水口水库、棉花滩水库、街面水库、万安与白沙水库、安砂水库、水东水库和灌洋水库布设66个监测站,分布见表1。
  (二)监测方式及监测指标
  1、常规监测: 2012年以人工监测为主。
  监测项目:水温、溶解氧、pH值、叶绿素a、氨氮、亚硝酸氮、悬浮物、总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和总大肠菌群。
  监测频率: 每月5日和20日各监测1次,全年24次。
  2、应急监测
  当常规监测信息显示异常时,及时开展应急监测,监测时间和频率视异常情况而定。当发生渔业突发性事件时,对事件发生水域每天组织应急监测一次,掌握影响水质范围、状况和变化以及生物源性病害(疫病)等情况,为渔业污染等事故损失评估和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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