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重点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消防安全。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系统)实际和重大节庆活动特点,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及时制定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各镇(街道)及有关职能部门要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等组织,通过公约、消防安全协议等形式,约定本区域内燃放的烟花爆竹种类、规格和燃放的时间、地点,并做好燃放安全提醒和有关安全防范工作。基层公安消防部门、派出所、专职消防队要切实履行好消防安全职责。
(四)深化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
1.落实消防宣传职责。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宣传职责,各新闻媒体应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开设消防安全教育专栏,对公众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宣传。继续深化全民消防宣传活动,加快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切实提升全民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积极开展社会消防培训,组织对单位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年内确保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操作人员达到50%以上。加强消防安全知识和能力培训,尤其要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工开展以“四个能力”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培训。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单位和业主应以各种方式对员工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开展上岗前消防培训。
3.创新消防宣传手段。公安消防部门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广泛开展“聘任社区消防宣传监督员”、“打开生命通道” 等主题宣传活动。每幢居民楼要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识,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向居民发放消防宣传教育资料,建立“三个基本”社区服务机制(即成立基本的义务消防组织,配备基本的灭火器材,建立基本的防火制度)。要利用农村集市和人员集中场所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农村广播作用,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在农村集市等人员聚集场所以及易发生山火、林火的地方,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性消防宣传标语。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示范学校”创建活动,中小学校要确保每学期不少于2次消防知识课堂教学、2次消防主题教育活动,力争每名学生都能做到“两知两会”(知道火灾危害性、知道报火警,会查改火灾隐患、会逃生自救)。社区(村)委员会要大力开展针对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结成“邻里守望”互助对子,每季度开展“三个一”活动(即一次防火安全大检查、一次家庭消防趣味运动会、一次家庭火灾扑救或逃生演习)。消防宣传监督员对社区弱势群体每月进行一次面对面的消防安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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