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以“双师型”教师为重点,加强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提高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和“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依托高等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共建“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推行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信委、省国资委、省科协)
62建立职业院校特聘教师制度,拓宽职业学校面向企业和社会聘用高技能人才担任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渠道。(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63以中青年教师和创新团队为重点,建设高素质高校教师队伍。加强教师专业能力培训,提高教师学历学位层次。实施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培养一批教学名师。实施“三晋学者”支持计划,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较高学术声誉、对优秀人才有较强凝聚作用的领军人物。建设一批教学科研优秀团队。认真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全面提升高校教师队伍素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外专局、省财政厅、省科协)
64提高教师地位待遇。落实教师绩效工资,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对农村学校教师在工资福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表彰奖励、骨干教师培养遴选等方面予以倾斜。落实国家规定的农村学校教师津贴补贴政策。完善并落实教师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政策。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定期对优秀教师进行表彰,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
65健全教师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把好教师入口关。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履行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务(职称)评聘、培养培训、流动调配和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推动教师区域内合理配置和流动。(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6建立和完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和编制定期调整机制。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学校岗位设置标准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数结构比例,对农村边远地区实行倾斜政策。实施国家统一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加强学校岗位管理,全面推行教职工聘用制,形成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新型用人机制。(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
67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交流机制。完善城镇新聘教师到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制度,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高级职务(职称)、评选骨干教师,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农村学校任教经历。推广顶岗支教实习模式,置换农村一线教师到师范院校进修。建立完善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进一步理顺中小学校长管理体制,建立并推行校长聘任制和任期制,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中小学校长。(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加快教育信息化进程。
68加快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把教育信息化纳入全省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超前部署教育信息网络。形成覆盖城乡,满足学校、社会、家庭需求的远程教育网络。整合资源,加快山西教育骨干网和山西干部在线学院建设,推进信息系统按标准化要求互联互通。加快终端设施普及,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重点加强农村学校信息基础建设,实现中小学班班多媒体教学。(省教育厅、省经信委)
69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加强各类教育资源库建设。建立开放灵活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普及共享。推进教育信息技术应用,提高教师在教学、科研和指导学生学习等方面的应用水平,增强学生运用信息技术主动学习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快全民信息技术普及和应用。(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
70推进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设数据中心和数据采集与技术服务系统,加强基础信息资源建设。建成教育发展监测、分析、决策支持系统和教育电子政务协同工作系统。建立统一的政务门户,建设全省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构建教育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促进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体制改革
(十一)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71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树立全面发展、人人成才、终身学习、系统培养的人才培养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努力促进每个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建立大中小学教育有机衔接,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互相融通,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的人才培养体制。改革培养模式,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培养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实践教学,建立灵活开放的学习制度。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改革,改进学生升学推荐办法,探索高中阶段、高等学校拔尖学生培养模式。(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