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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锡政办发〔2011〕354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1〕2650号)精神,2012年春运从1月8日开始至2月16日结束,共计40天。为切实做好春运各项工作,努力满足旅客出行需要,营造和谐春运氛围,保持经济社会平稳有序,现将2012年春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完成春运任务

  春运工作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做好春运工作对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春运组织领导,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客为主、优质便捷”的指导原则,全力以赴做好2012年春运各项工作。

  为切实加强全市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交通运输、公安、工商、商务、物价、旅游、供电、卫生、人保、建设、教育、民政、气象、铁路、民航、安监、城管、总工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协调全市春运中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春运的日常工作。各市(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落实本地区、本部门的春运工作,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资和经费等要予以保证。各春运办要抓紧制定春运工作方案,加强监测分析,及时了解和掌握春运工作动态,协调解决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切实把各项准备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春运工作顺利进行。

  二、落实安全责任,有效防范各类事故

  春运期间,客流量大,恶劣天气多,人员、设备易疲劳,更易发生安全事故。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春运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安全生产作为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保障旅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要从源头上加强安全防范,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春运前,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汽车站、火车站、机场、主要公路干线、桥梁等交通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运输设备以及消防、救生等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要加强重点桥梁、隧道和路段的养护,做好易堵点的交通指挥和疏导,强化道口、渡口安全管理,防范事故发生。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自觉遵守安全规章的意识。公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超载、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加强宣传和查堵工作,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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