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责任,健全服务体系,加强监督管理,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参与,转变卫生发展方式和服务模式,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推动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促进公平。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强化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突出政府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主导作用,保障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使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充分体现,公平性和可及性明显提高,看病就医矛盾得到进一步缓解。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和疾病预防控制能力;适应医学模式转变,实施综合健康管理和健康促进策略,实现预防与治疗的有机结合,提高全民健康素养。
(三)改革创新,转换机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公平与效率、激励与约束等关系,建立起有利于增加服务、提高效率的长效机制。重点围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改革,推动医疗卫生机构的机制转换,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建立有激励、有约束的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更好地坚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增强医药卫生发展活力。
(四)科教兴卫,人才强卫。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完善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强化医学重点学科与人才建设,集中力量在一些重点领域、关键技术上求突破,并切实做好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工作,全面提升城乡医疗卫生机构技术服务能力,为深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发展卫生事业、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五)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医药卫生各项工作。注重增强卫生发展的整体性和协调性,把完善体制机制与解决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加强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工作,推动卫生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协调发展,医疗与预防、中医与西医协调发展。
第三章 发展目标与主要指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初步建立起与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卫生发展主要指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城乡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二、主要指标
(一)居民健康水平。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得到有效保障,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7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8‰、10/10万以下。
(二)公共卫生。各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全面达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省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病年平均发病率稳定在170/10万以下,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稳定在95%以上。新增国家卫生城市5个、国家卫生乡镇(县城)15个,50%的县城建成省级卫生县城,30%的乡镇建成省级以上卫生乡镇;农村水质监测覆盖率达到100%;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80%以上。
(三)农村卫生。5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标准,5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达到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标准,90%以上的乡村卫生机构规范实施一体化管理。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健全,设备、设施达到省定标准,技术水平、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
(四)城市社区卫生。50%以上的区(市)建成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60%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以上达到省定建设标准并提供“六位一体”综合服务。
(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最低筹资标准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3%,并高于国家最低筹资标准,政策范围内补偿比提高到80%以上。
(六)医疗服务。建立健全分级分工、双向转诊、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县级医院建设发展水平处于全国前列;1-2所三级综合医院建成国家级区域医疗中心,康复、儿童、精神、传染病、院前急救等专业医疗机构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七)卫生科技创新。新一轮“科教兴卫工程”全面实施,全省卫生科教水平位居全国前列,重大疾病防治水平整体接近、部分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力争2-3个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8个以上临床重点专科建成国家重点学科、专科。
(八)中医药发展。中医药整体实力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建成1个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3个国医大师学术经验传承研究室,30%左右的县(市、区)达到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基层先进单位建设标准,80%以上的县(市)建成省级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30%以上的区建成省级中医药特色卫生服务示范区。
(九)卫生资源配置。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2人、2.1人,医护比达到1 : 1.05;每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其中非公立医院床位占15%以上。
“十二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
类别
| 指 标
| 2015年
|
健康
状况
| 人均期望寿命(岁)
| 77
|
婴儿死亡率(‰)
| <6
|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 <8
|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 <10
|
疾病预
防控制
| 法定传染病报告率(%)
| 100
|
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人)
| 控制在3万以内
|
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治愈率(%)
| ≥85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率(%)
| ≤6
|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5
|
血吸虫病防治
| 90%以上血吸虫病流行县(市、区)达到传播阻断标准
|
重点慢性病防治核心信息人群知晓率(%)
| ≥70
|
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率(%)
| ≥50
|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
| ≥80
|
妇幼
卫生
| 儿童系统管理率(%)
| ≥88
|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 ≥98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 ≥90
|
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