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型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把这项工作作为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关键环节,推动科研单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等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合作,积极培育涉农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合作组织,加强涉农产业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加大科技特派员选派力度,大力开展“送科技下乡、促农民增收”活动,动员更多科技人员下基层、下农村、下企业开展服务。推进农村科技服务超市试点与布局工作,探索科技服务“三农”的新模式、新机制。到2015年,科技特派员总数达1万人,建立科技超市店面、特派员工作站各500家。
(四)着力推进民生领域科技创新
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科技需求,大力开展科技社区创建行动、民生科技促进行动、民生科普进社区活动,打造民生科技。围绕社区居民在社区安全、健康干预、节能环保等方面的科技需求,积极推进建筑节能、治安监控、数字医疗、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等适用技术的应用示范,建设100家科技社区,使之成为民生科技成果的展示区、先进适用技术的示范区和科技惠民的先行区。实施生命健康科技专项,发展数字化医疗、健康管理、健康普及等技术,提升全民健康保障能力。支持南京建设科技青奥、绿色青奥,加强环境、交通等技术集成示范,为“青奥会”顺利举办提供科技支撑。围绕生态环保、绿色建筑、食品安全公共安全、智能交通、防灾减灾等,组织实施民生科技促进行动,建设10大科技示范工程,集中力量突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综合智能交通、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食品安全检测、重大疾病防控等一批重大公益性关键技术,加大新型传感网络、无线通信与监测、信息实时分析等技术在医疗、健康、交通、安全生产等领域的应用示范,显著提升重点领域科技支撑能力。大力推进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围绕低碳生活、生命健康、应急处置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民生科普进社区活动,组织实施大型科普活动,提高公众科学素养,让科技创新成果惠及百姓生活。
(五)显著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深入开展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推动平台向企业集中、人才向企业集聚、政策向企业集成,不断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着力培育以创新型企业、上市科技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为骨干的创新梯队。到2015年,着力打造100家创新型领军企业、1000家上市后备科技企业、1万家高新技术优势企业,发展10万家民营科技企业。
实施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瞄准世界一流水平,遴选具有较大规模优势、较强创新实力、具备发展潜质的骨干企业,采取“一企一策”方式,制定培育方案,落实关键措施,加大集成扶持力度,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引领产业发展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引导企业瞄准世界产业前沿,联合国内外顶尖科研力量,加大前瞻性联合研发,掌握产业级重大原创成果。推动企业排出一批本领域世界级名家和杰出领军人物,研究制定新兴产业发展顶尖人才引进计划,实行人才特区政策,有针对性地在全球寻求合作。支持企业瞄准产业重大原创技术开发,集中打造在国际上有影响的企业重点实验室,创建一批科学家工作室。支持企业承担国家、省重大创新任务,优先推荐领军企业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以及“973计划”、“863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
实施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的创新需求,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推进行动,着力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好的高成长性科技型中小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加快上市,做大企业规模,提升企业竞争力。集成各类科技资源和政策资源,加大对科技企业在股份制改造和上市等关键成长期的支持力度,形成支撑科技上市后备企业的抚育工作体系。进一步集中省、市科技资源,切实加强对列入成长路线图推进计划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
实施高新技术优势企业培育计划。结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计划,建立我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整合社会资源,择优选择新兴产业和重点领域内的1万家科技型优势企业进行培育,到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数力争达7000家。依托高新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创新服务平台,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基地。鼓励和支持财税、法律、评估、咨询、知识产权等中介机构,为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开展全流程、专业化服务。建立健全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组织,为企业发展提供相关服务和支撑。积极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抵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府采购等激励企业创新的重点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大力培育民营科技企业。加快建设孵化科技型小企业的科技创业园,推动服务内容和运行机制创新,促进高成长性科技企业持续涌现,催生一批高科技产业新业态。鼓励发展微小企业,激励科技创业。推动民营科技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政府各类科技创新专项引导资金要向民营企业倾斜,支持民营企业在新兴产业、节能减排等领域掌握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建设各类研发机构,集聚创新资源,增加技术储备,加速科技成果转化。鼓励民营科技企业充分利用自身品牌、技术及管理优势,采取兼并收购、战略联盟、相互持股等多种形式,开展企业间并购重组,实现做大做强。
(六)进一步加强科技平台建设
加快平台体系优化和重点平台提升,打造一批国内一流、世界有名的重大创新平台,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创新平台、重点科技产业园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型领军企业重点研发机构100%全覆盖,全面提升产业持续创新能力。
优化创新平台布局。瞄准构建具有较高原创水平的产业创新体系,加快完善公共研发平台、企业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为重点的科技平台布局,重点突出产业技术研究院等重大科技平台的建设,大力提升公共研发和公共服务能力。瞄准国际水平,面向重点创新型园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在纳米技术、节能环保装备、智能电网、新能源、物联网、战略新材料、智能交通等领域,新建6-10家集技术研发、产业培育和企业孵化为一体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推动国家科技创新资源在江苏布局,鼓励和吸引全国著名高校院所与我省共建战略性重大创新平台。围绕未来战略新兴产业的新兴学科和新兴技术,建设30家左右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着力开展前瞻性技术研发和高端技术突破。支持工程技术文献、大型科学仪器、农业种质资源、实验动物等基础条件发展,加大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转移、技术交易、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生物技术及信息技术等专业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健全完善科技服务体系。引导企业开展前瞻性、原创性研究和重大战略产品研发,支持新兴产业龙头企业建设企业研究院。推进本土大中型骨干企业普遍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院士工作站等研发机构,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推动平台高端提升。瞄准国内一流、国际有名的创新平台目标,加强集成支持和滚动支持,集中扶持创新药物、高性能合金、海洋工程、工程机械、现代通信、特种材料、智能电网、纳米科技、智能机器人、生物肥料等一批科技平台做大做强,拓展服务功能,增强研发实力,打造2-3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创新平台。2015年,力争新增20家左右创新平台进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国家级创新平台行列,实现主要新兴产业领域国家级创新平台全覆盖。以知识流、技术流、信息流、人才流、资金流为主线,在生物医药、特种材料、环保装备、新能源等若干新兴技术领域集中力量打造基础研究、技术开发、工程化试验、技术转化与辐射等创新环节相互关联、前后延伸、互为支撑的创新平台群。
完善平台管理机制。创新平台管理运行制度,探索建立全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统筹规划、宏观协调、监测统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创新平台独立运行、开放流动、优胜劣汰的管理体制,完善科技平台运行绩效评价体系,实行奖优罚劣的动态管理制度。优化平台扶持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的基础性、公共性、公益性科技平台的稳定支持制度;探索建立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人才流动、成果转化股权激励机制;健全“人才、项目、基地、服务”四位一体的联动扶持机制。
(七)积极推进创新国际化
立足高端化目标和全球化视野,加强与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创新合作与交流,广泛集聚全球创新资源,更大力度加强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加快推进创新主体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在更高起点上提升江苏自主创新能力。
强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选择若干制约江苏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集合,集成运用资金、政策和市场激励等多种手段,加大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组织力度,为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实施“跨国技术转移网络拓展行动”,建立1-2个高水平的跨国技术转移机构集聚区,引进10-15家海外知名技术转移机构入驻,支持地方建设一批区域性或专业性的技术转移机构。实施“重点国家合作深化行动”,加强与以色列、新加坡、澳大利亚、俄罗斯等国家的科技合作,实施一批创新应用型技术为主体的重大跨国合作项目,共建一批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与产业创新国际合作联盟。实施“企业海外研发推进行动”,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通过国际并购获得发展所需的关键技术,提升整合利用全球研发创新资源的能力。实施“外资研发机构合作促进行动”,鼓励更多跨国公司在江苏设立高层次研发中心,与100家外资研发机构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开展联合研发和产业化活动。实施“海外科学家江苏发展行动”,引进100名世界工程应用技术或产业创新领域的一流外籍专家来江苏指导、参与产业创新和企业研发活动,选聘一批知名外籍专家担任我省科技发展咨询顾问。
(八)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以创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示范省为契机,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加强省政府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工作,推动地方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促进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创造,不断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和产业国际竞争力。“十二五”期间,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30%以上。
推进战略实施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创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示范省建设,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签订《创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示范省“十二五”合作框架》,并按照合作框架有关要求,稳步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利用我省区域性经济、产业、资源的特点和优势,启动省有关部门、市合作创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示范市,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向地市深化。以部省合作为契机,强化知识产权优势区域培育、优势企业培育及人才培养等工作,促进知识产权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提升知识产权产出质量。结合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加快研究制定激励自主创新、知识产权创造的配套政策和措施,引导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大力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以新材料、新医药、新能源和物联网等领域为重点,积极开展知识产权预警研究,及时发布重点产业专利布局、重点技术领域的预警研究成果。加大知识产权创造资助力度,重点支持发明专利申请、国外专利申请,促进关键技术、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创造取得突破。
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完善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配套政策,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政策导向,壮大知识产权产业集群。实施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升工程,引导重大专项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支持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转化。构建知识产权运用的服务机制,建立多元化的知识产权转化投融资体系,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公司,研究制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引导各类商业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对放贷银行给予贴息支持,鼓励私募基金、创投基金等社会资金投资知识产权成果转化项目。
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施《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计划,建立和完善贯标工作体系、咨询服务体系和绩效评价体系。实施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重点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和大中型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开展知识产权企业负责人和知识产权工程师培训,指导企业将专利战略、品牌战略、标准战略有机结合起来。制定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计划,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探索开展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优惠政策试点工作,培育一批能熟练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增强知识产权服务能力。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强国家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南京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国家专利战略推进与服务(泰州)中心建设,建成省、市、县三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络。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知识产权服务产品开发,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拓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京代办处业务范围,积极承担国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形式审查试点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科技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本规划。规划实施中,注重加强与国家“十二五”科技规划纲要的衔接部署,注重加强与省中长期人才、教育规划纲要的统筹落实,注重加强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推动。各地、各部门要依据本规划,结合自身实际,突出各自特色,强化本地、本部门科技发展部署,做好与本规划提出的发展思路和主要目标的衔接,加强重大事项的会商和协调,做好重大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科技规划的贯彻宣传,做好协调服务和实施指导,调动和增强社会各方面参与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加大财政科技投入
进一步增加各级财政对科技工作的投入,确保科技经费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完善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显著提升“引导性”投入的比重,推动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努力形成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创新投入机制。围绕产业高端发展,健全科技计划管理体系,优化财政科技投入结构,重点支持重大技术突破、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平台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等。加强财政科技经费预算管理,建立财政科技经费使用绩效评价体系,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强化科技人才支撑
按照人才引进国际化、人才使用市场化、人才流动柔性化的要求,大力实施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加快培养造就一批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高端人才。深入推进科技教育结合,把提升科学研究能力作为创新型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支持研究生参与承担科研项目,突出培养在校学生的科学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围绕重点产业和科技优先发展领域,加强创新团队建设,到2015年,引进100个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团队、200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打破制约创新与创业的政策壁垒,推动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从高校院所选派教授、博士到企业、基层服务,吸引“千人计划”人才到企业建立工作站;选聘优秀科技企业家到高校担任产业教授,推进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到2015年,重点选派1万名教授、博士到企业服务。加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为高端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技术公共服务、融资服务和政策服务。着力营造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的人才发展环境,让高层次人才在江苏创业有机会、干事有舞台、发展有空间。
(四)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加强科技体制改革的统筹规划和系统推进,在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推进科技经济更加紧密结合、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强科技宏观管理与统筹,树立“大科技、大开放、大合作”的理念,充分发挥科技部门在全省科技资源配置中的管理职能,完善科技部门与其他部门在政策制定与落实、产业技术创新等方面的协调机制,加强工作联动和创新资源的整合。推进科技计划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指导和支持社会专业评价机构开展科技评价。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快人才、项目、基地和服务的“四位一体”联动,打破行业、地域分割,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之间科技要素的流动,形成千军万马进基层搞创新的生动局面。强化省、市、县三级科技工作集成,重视发挥基层科技管理部门作用,加强对基层科技工作的指导,强化基层干部队伍业务和创新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基层科技管理部门服务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
(五)优化创新政策环境
健全政策落实协商机制,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加大政策落实力度。面向创新型企业和创新型园区,开展“一企一策”、“一园一策”服务,着力落实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推动科技金融和高层次人才股权激励等政策落实。加快修订完善《江苏省科技进步条例》,研究制定促进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加强产业政策、财税政策与科技政策的衔接配套,不断完善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5·26”保护工程,重点加强企业境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加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力度,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优化知识产权法治环境。
(六)发展创新文化
进一步树立创新理念,大力弘扬新时期“三创三先”江苏精神,积极倡导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努力营造敢为人先、敢冒风险、勇于创新、敢于竞争、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加强科技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科技计划相关主体的信用意识和水平,着力打造“阳光科技”。加强科学普及工作,全面提高公民科学素养和创新意识;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广泛开展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投身到建设创新型省份的伟大实践中来,夯实推动创新发展的社会基础。加强对重大科技成果、典型创新人物、创新型企业的宣传,加大对创新创造者的表彰奖励力度,充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使江苏真正成为创新创业创优的热土。
附件:1.“十二五”科技创新主要指标
2.“十二五”技术突破重点方向
3.“十二五”重大自主创新及产业化项目
4.“十二五”科技创新平台重大项目
5.“十二五”科技惠民重大行动
附件1:
“十二五”科技创新主要指标
分类
| 指标
| 2010年
| 2015年
|
科技投入
| 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
| 2.1
| 2.5
|
研发人员数量(万人年)
| 30.4
| 61
|
风险投资规模(亿元)
| 588
| 2000
|
科技综合产出
| 科技进步贡献率(%)
| 54
| 60以上
|
百亿元GDP专利授权数(件)
| 346
| 400
|
高新技术产业
|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
| 33
| 40
|
高新技术产业中高端环节产品产值占比(%)
| 27
| 40
|
科技创业园面积(万平方米)
| 1504
| 3000
|
企业创新
| 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
| 1.08
| 1.5
|
创新型企业(家)
| 1048
| 3000
|
高新技术企业(家)
| 3093
| 7000
|
民营科技企业(家)
| 25000
| 100000
|
建立校企联盟(家)
| 5068
| 1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