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府主导,多方投入。塘堰建设要抓出实效和特色,政府必须起到主导作用。一是抓住省委、省政府开展“三万活动”契机,充分发挥相关部门职能作用,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清万塘、惠万民大行动,对驻村现有需要整治的塘堰进行综合整治。二是加大各级财政“以奖代补”的投入力度,省级财政安排3亿元,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各筹措5000万元,向水利部争取塘堰建设资金1亿元,各市(州)、县(市、区)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专项用于塘堰建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即由省水利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和奖补标准,由各县(市、区)组织施工,竣工验收后,省财政直接奖补给项目实施单位,鼓励各地干多、干快、干好(具体技术标准和奖补标准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另行制定)。三是发挥县委、县政府“统”的功能,依据县级水利综合规划,大力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开展塘堰综合整治。四是通过鼓励老板赞助、企业资助、名人捐助、能人帮助等方式,大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塘堰建设。五是充分利用“一事一议”政策,广泛动员、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开展直接受益的当家塘堰建设。
(四)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塘堰改造单项工程虽小,但关系到一个村、一个组抗灾夺丰收的大问题,有的地方还关系到防洪安全。因此,一定要与其它水利工程统筹协调,坚持标准,注重质量,切实做到高标准、严要求,把质量放在第一位,确保建一处,成一处,受益一处。一是长藤结瓜。现有补充水量条件的塘堰,都要尽可能挖掘水源,与周边的水库、渠道、涵闸、泵站等蓄引提水工程相沟通,形成长藤结瓜之势,做到既能拦蓄天上水,又能借助骨干工程补充水,增强蓄水灌溉功能,提高抗灾能力。二是深挖扩挖。现有塘堰必须彻底清淤,并按照科学规划,该扩大容积的,要按标准扩容,使蓄水容积与设计的受益面积相适应。三是落实标准。塘梗的高度、宽度、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标准,做到棱角分明,整齐划一。对下游迎水面,实行规范化的护砌,提高抗冲能力,避免或减少渗漏。对剅管设置的位置、孔径大小以及抗压强度,放水口、闸阀、溢洪口等配套设施都要符合规范要求。四是美化环境。塘堰建设不仅要注重工程质量,还要讲究外观形象,做到路相通、树成行、草盖坡、渠成网,力争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亮点和景点。
(五)深化改革,强化管护。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明确职责,落实工程建设、管理、维护和使用相关制度,完善日常供水、抗旱应急和维修养护责任主体明确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塘堰工程良性运行,发挥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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