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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信息化发展专项规划(智慧厦门2015行动纲要)的通知

  5、实现“三网融合”。创新发展模式,完成国家“三网融合”试点工作任务。推进电信网、互联网和广播电视网融合发展,实现三网互联互通、电信和广电业务双向进入。到“十二五”末,全面实现三网融合发展,为用户提供话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促进信息和文化产业发展,提高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样的生产、生活服务需求,拉动国内消费,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重点工程1:城市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以宽带提速为重点,推行一批信息化示范小区,在新建住宅小区积极推行结构化布线,加快智能化小区建设。通过出台光纤入户补贴政策,提高市民实际使用光纤宽带的比率,扩大农村地区宽带网络覆盖范围,加快城区WIFI热点覆盖,完成厦门和台湾的海底光缆建设,实现对台通信,保持我市在国内同等城市中城市通信基础设施全国领先地位。
  推广“无线城市”应用。在“十二五”期间,通过无线城市网络升级,推广宽带无线网和基于手机终端的应用。提升“厦门无线城市政务应用综合接入平台”功能,全面提升无线城市应用项目覆盖率;将移动信息化与企业信息化相融合,提升企业移动办公、移动理货、生产流程监控等信息化水平;在无线城市平台上提供环保、气象、食品安全、城区交通管理、旅游等信息,提高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事业的人性化和智能化管理水平。
  (二)建设新一代电子政务服务软硬件设施,提升政府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以需求为导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推行集约化应用模式,形成更加充满活力和效能的电子政务体系,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升党的建设信息化水平。
  1、建设政务云计算中心,提供基础信息服务
  到“十二五”末,实现全市各部门计算资源、网络、存储、安全通用软件等软硬件信息资源整合,建成政务云计算中心。解决信息孤岛和重复建设问题,提高电子政务绩效。

  重点工程2:电子政务云
  将全市具有共性的软硬件信息资源云化,建成电子政务云,为全市政务部门提供基于云计算的信息服务。
  一是建设政务数据中心。依托高效、安全、环保的中心机房,形成信息资源池,统筹计算资源配置服务和管理,实现信息基础设施即服务(IaaS)的集约化应用功能。
  二是建设电子政务公共应用平台,包括认证平台、交换平台、统一通信平台、搜索平台、工作调度定制平台、应用中间件平台。建设面对市民个性化服务的政府门户网站。根据市民个体情况,主动推送社保、就业、文化等个人信息,使其成为服务型政府的网上窗口。
  三是建设电子政务数据资源中心,以市民库、法人库、城市地理数据库等为基础,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
  四是建设信息安全管理云计算平台,完善防入侵攻击、防病毒、访问控制、行为检测、数据灾备等设施建设,加强IT运维和管理能力。
  2、强化政务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
  建立电子政务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制度,重视信息化应用系统建设中业务编码规范化和技术标准化等基础性工作,以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宏观决策为出发点开展信息化建设,以提高行政效能和惠及民生为方向推动市、区、街(镇)、社区一体化服务信息化应用。进一步深化和开展人口、企事业法人、地理空间、宏观经济数据、民生信息、公共文献、社会诚信等基础信息共享建设,重视对资源的管理与挖掘,拓展应用领域。

  重点工程3:政务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共享工程
  以政府业务管理信息和地理空间属性信息融合为基础,建设包容多源、海量政务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共享平台和协同应用平台。
  一是按照“适度物理集中,基础数据共建共享”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建设,以资源网络共享服务模式,做好空间地理信息资源的获取、动态更新、组织建设和管理,建立遥感影像数据库、数字线划图数据库、政务电子地图数据库、地址数据库、政务信息图层数据库,设计政务地理空间信息资源目录,形成政务地理空间信息资源数据库。
  二是建立政务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包括数据库管理子系统、空间信息服务子系统、服务支撑子系统、资源展示子系统,数据交换子系统。
  三是开发电子政务地理空间应用系统,依托资源平台,根据政府各职能部门的个性和共性需求,建成群集应用效应的单一部门应用系统和跨部门协同应用系统。满足在教育、卫生、民政、交通、国土、公安、市政、海洋、环保、消防、工商、贸易、城市管理等诸多领域的应用。
  四是建设政务地理空间信息公共服务系统,把便民地理信息推向社会,为企业和公众提供资讯服务。

  重点工程4:企业信用信息平台
  按照国务院关于有针对性地加强各领域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尽快改善各行业、各部门、各地区的信用环境,满足我市工商、建筑、工程治理、质检、环保等部门建设企业信息数据库的需求,充实市民法人库的相关数据和交换平台建设,推进政府部门间监管信息的外联应用,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形成监管合力。
  在市信息技术服务中心法人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建立全市企业信息数据库以及跨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在工商、质检、卫生、安监、建筑等部门使用,并建立与各部门业务相关的分系统,记录企业各类违法、处罚事件,通过公共交换平台交换到其他部门。建立公众服务平台,基本实现社会公众对企业登记管理基本信息的网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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