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社局关于厦门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局际联系会议制度的通知
(厦府办〔2011〕274号)
市人社局、发改委、商务局、民政局、财政局、地税局、统计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制定的《厦门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局际联系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厦门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共同推动我市家庭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扩大就业,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建立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局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任务
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负责协调处理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重大问题;结合我市海西建设要求,研究制定我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工作意见;从行业发展改革、服务网络建设、财政政策、加强从业人员就业服务、技能培训、社会保障、依法维权、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推动家庭服务业加快发展、扩大就业总量;制定行业标准与管理办法,加强行业管理与监督,规范服务;商定全市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汇报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给各区和市有关部门。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统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10个部门(单位)组成。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领导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继任者递补为联席会议成员,不再另行发文。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各成员单位指派1名处级干部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本单位与联席会议的联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