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考核情况的通报
(济政字〔2011〕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依据《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2008-2012)》和《济南市生态市建设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责任单位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2010年度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2010年是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中期目标考核年。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生态市建设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市建设工作的意见》(济发〔2010〕20号)要求,围绕《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2008-2012)》确定的年度任务,强化措施,重点突破,全力推进,全市城乡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经考核,2010年度全市较好地完成了节能减排、生态恢复与生态创建、国土绿化等指标的年度目标,特别是在农村污染治理、生态示范创建方面的工作有了突出进展,但环境质量改善、生活垃圾处理等指标完成情况尚有一定差距。总体来看,章丘市、商河县、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城市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市政公用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建设委、市城市园林绿化局、市教育局、市爱卫办考核结果为优秀,天桥区、济阳县、历城区、平阴县、长清区考核结果为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