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一条活动主线:以标准化建设为活动主线,立足基础、依靠科技、着眼创新、强化监管,实行高端标准引领,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开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实施两大攻坚行动:在全省煤矿实施瓦斯和水害治理攻坚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瓦斯、透水事故发生,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牢靠的基础保障。
强化三项重点推进:紧紧按照“全面安全、本质安全、持久安全”的目标要求,力争通过“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的四条路径,不断巩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的大好局面,继续保持稳定好转的发展态势,进而朝着根本好转的目标迈进,为实现长治久安的煤矿安全生产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推进全面安全,重点从全面覆盖和全员控制入手,加强对煤矿建设和生产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水平和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推进本质安全,重点从煤矿的基层和基础入手,建立健全“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活动,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不断提升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
--推进持久安全,重点从标本兼治和综合治理入手,推动企业建立“自我检查、自我改进、自我完善”动态循环的现代安全管理模式,逐步建立起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煤炭部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的能力,不断完善分类监管区别对待的安全监管有效模式。
三、主要工作
(一)全面推行业务保安,强化企业岗位安全责任制。业务保安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要以全员业务保安为核心,建立健全企业岗位安全责任制,全员的范围要涵盖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等,保安的重点要突出建设和生产全过程的安全管理。通过推行业务保安,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特别要强化领导干部岗位安全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必须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持续加大安全投入,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要强化区队长和班组长岗位安全责任和权力,赋予其对现场安全管理的决策权和指挥权,有权制止和处理职工违章作业、抵制上级违章指挥,有权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工停产撤人命令,并组织井下人员安全有序撤离。
(二)抓住瓦斯和水害,实施两大灾害治理攻坚行动。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紧紧抓住“治瓦斯、摸清水”两大重点,组织实施瓦斯和水害治理攻坚行动,制定实施方案,重点加以推进,切实提高煤矿瓦斯和水害防治的科学化水平。一要加强灾害治理基础管理。按照《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和《
煤矿防治水规定》,认真组织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和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要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开展抽采达标评判;开展煤矿水文地质和老空区普查,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强化探、掘分离管理。二要健全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要建立专业的瓦斯抽采机构和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配足配强满足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健全“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到年底,全省50%以上的生产矿井达到要求;加快建立“探测超前、预报准确、防治达效、管理到位”的煤矿防治水工作体系,到年底,全省的建设矿井和生产矿井全部达到要求。对不达要求的,一律停工停产整顿。三要积极采用有效综合手段。在瓦斯防治上,要综合运用采场布局、系统改造、监测监控、区域治理、抽采利用等综合手段,逐步转变防治方法,加快推进瓦斯防治由风排为主向抽排并举转变、由边抽边采向先抽后采转变、由局部治理向区域治理转变、由被动抽放向主动利用转变,确保在抽采达标区域内进行采掘活动。在水害防治上,要自觉遵循“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的综合探测程序,不断改进单一的探测方法,将勘探与问探(水文地质调查)相结合、将物探与钻探相结合、将水平探与立体探相结合、将水样化探(验)与征兆预探(测)相结合,有效提高探水的可靠性。四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要充分利用物联网技术,不断完善灾害监控、预测预警与防治技术体系,提高对事故的预控能力。要加强作业场所瓦斯实时监测监控,积极借助现代化的信息管理技术,根据矿井通风系统现状,建立三维通风动态仿真模拟系统,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可靠性评价,对通风系统调节方案和调节效果实行预先评估,实现动态分析和及时决策,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五要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继续深化以查隐患为手段、促整改为重点、防事故为目标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运用科技和信息手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强化监测监控和预报预警的功能,注重隐患整改效果评价,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