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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二)农业气象服务。围绕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需要,加强农业洪涝、干旱、冰雹、低温冻害等气象灾害的预报预警,为农业生产决策管理和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气象预报信息服务。针对大田作物、设施农业、果品业以及特色农业,开展多元化、多时效的农用天气、农作物产量、农林病虫害发生发展气象条件等农业气象预报。开展定量化的农业气象监测、诊断与评价服务,为农民生产作业提供情报信息服务。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推进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开展山洪地质灾害、雷电等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与防御服务,增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
  (三)生态气象服务。以服务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水系生态建设为重点,采用卫星遥感与地面观测相结合等手段,开展黄河三角洲生态脆弱区、胶东半岛水源涵养区和沂蒙山水土保持区等区域气候生态监测与评估。开展城市地表温度、热岛强度和效应以及城市发展时空变化等城市生态气象监测评估。开展全省植被指数、水体、旱涝、大雾、积雪及森林火点等动态监测与评估,为政府指挥生产、抗灾救灾和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决策依据。
  (四)城市气象服务。针对城市运行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制作发布精细到不同城区、重要地点的城市气象预报。针对城市突发气象灾害,及时发布预警,向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并利用广播、电视、短信、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发布。开展城市建筑、关键行业的防雷工作,降低雷电灾害损失。为重大会议活动、体育赛事、庆典等提供准确气象服务,保障各项重大社会活动顺利举行。开展城市规划、建设和城市居民生活的气象环境评价与气象灾害风险评估,推进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
  (五)交通运输气象服务。以满足交通管理、营运、维护对气象服务的需求为目标,加强气象、交通运输、铁路等部门间合作,完善全省交通气象观测网,开展全省主要公路、铁路、内河航运的能见度、大风、暴雨(雪)、结冰、路面状况等的观测预报服务,实现交通主干线沿线气象灾害人工预警和自动预警的有机结合,开展交通高影响天气短时临近预警服务。提高交通气象预报服务信息发布时效性和覆盖率,增强服务效果。
  (六)水文气象服务。以服务于防汛抗旱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利用卫星、雷达、自动气象站等观测资料,开展流域降水特别是湖泊、河流、水库和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域内市、县级短时临近预报、定量估测降水和强降水精细化监测分析,发布流域面雨量预报,开展流域洪涝灾害风险分析。加强水文气象资料信息共享,开展区域降水集合预报和概率预报,为防汛抗旱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七)人工影响天气。优化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布局,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综合监测、催化作业、技术保障、效益评估等能力建设,积极开展人工增雨防雹作业,有效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减轻旱灾、雹灾损失。以省级人工增雨防雹作业示范基地建设为带动,提升重点区域人工影响天气服务保障能力和示范效应,促进全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服务水平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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