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十一五”时期工作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91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其中2011-2013年解决原规划剩余的605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建设工程约1200宗;2014-2015年解决新增150万农村居民以及160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不安全问题。同时,在全省15个地级以上市所辖93个县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采取扩网、改造、联通、整合和新建等措施,实现行政村村村通自来水覆盖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目标。合理设置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障农村饮用水水源水质,着力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
3、开展农村重点易涝区整治。对农村重点易涝区的排涝泵站、水闸、主干排水渠和截洪渠进行疏浚整治,使各涝区排涝能力达到国家或省规定的排涝标准。工程建设任务主要包括新(重)建、改造排灌泵站2226宗,总装机43万千瓦;新(重)建、改造排水闸506宗,总净宽4140米;整治、疏浚、加固主干排水渠3100公里、截洪渠310公里。
4、加强农村水电与电气化建设。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重点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小水电代燃料建设和农村水电增效减排建设,其中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10个县,小水电代燃料项目15宗,小水电增效减排项目1653宗。不断提高现有小水电效能,减少碳排放总量,保证小水电安全运行。
5、推进水库移民安居工程建设。加快编制全省水库移民专项规划。进一步推进全省水库移民住房改造步伐,确保在2015年完成10万户45万水库移民的住房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把水库移民安置及其扶贫工作纳入全省扶贫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二)加强防洪体系建设。
1、完善主要江河防洪体系。完成6条大江大河主要支流及5条独流入海河流重点河段的治理。全面完成乐昌峡、湾头水利枢纽与堤防工程。推进珠江河口整治清障试点工程。加快建设北江潖江蓄滞洪区。积极参与和配合水利部推进大藤峡水利枢纽建设。推进高陂韩江水利枢纽以及汕头韩江新津河、外砂河河口治理等工程。对梅州大堤、汕头大围、隆都围江堤、潼湖联围、永良围、榕江大围、登岗围、龙江堤防、练江堤防、漠阳江捷东堤、鉴江大堤、袂花江堤等堤防进行达标加固。
2、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对全省220条中小河流重点河段进行治理,其中在2012年年底前完成列入
水利部“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的60条中小河流治理;2012-2015年完成剩余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的160条中小河流重点河段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