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协调机制。加强财政、税务、人民银行等相关收入征管部门的配合,确保税收和非税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落实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实现信息共享。加强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建设,健全税收征管协调机制。建立财税库联网分析系统,完善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财政收入执行情况跟踪分析,及时掌握进度和动态,实现控制关口前移,确保财政收入按目标有序、及时入库。
3、强化征管措施。坚持依法组织收入,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的跟踪服务;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实时掌握国家财税政策调整对收入的影响,认真分析收入组织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有效应对;强化收入目标管理与考核,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2012年,分步将各项非税收入纳入财力盘子,完善非税收入征收考核办法;制定市本级国有资本收益管理暂行办法,确定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支范围,试编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强化各项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建立财税库联网分析系统,加强社会综合治税体系建设,基本建立财政收入全口径体系架构。
(二)加强政策资金聚焦,激发创新驱动活力
整合财政专项资金,盘活存量,调整结构,聚焦重点,真正把有限的财政资源集中配置到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实现财政政策、资金投向与全市中心工作的同频共振。
1、发挥财政政策的引导作用。按照“少而精、有力度、正激励、易操作”的原则,梳理政策需求,完善财政政策;围绕人才引领、科技创业、产业扶持、民生保障、城乡统筹、生态建设和文化建设等重点,及时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创新财税政策工具,放大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和乘数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2、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全面梳理现有各级财政专项资金,理清设立目的、设立依据、存续期限、资金规模;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归并存量,优化增量,将分散的专项资金有机捆绑、相互衔接、匹配投入,发挥规模优势,集中财力办大事;实行分类控制和管理,将专项资金整合划分为产业转型发展、城市建设和城乡统筹、民生保障改善、城建交通发展和社会事业发展五大类。
3、规范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专项资金设立、调整、撤销程序,建立专项资金退出机制;严格预算编制管理,明确资金年度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确定项目内容和绩效目标,编制专项资金预算,有效控制二次分配;严格预算执行,加强申报、拨付、审批管理和进度控制;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体系,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切实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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