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拓展社会公共资源的科普功能。配合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的实施,建立一批现代科技展示和科研成果宣传基地;根据区域产业发展布局,鼓励企业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产业科技场馆;大力开发科普旅游项目,将人文景观和科普元素,旅游开发经营和科普宣传教育融为一体;引导公园、商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逐步增加科普宣传设施,打造一批科普主题公园和科普商贸城。
3. 推进市科技馆迁建(改建)工程。根据市科技馆现状,加强市科技馆迁建项目前期调查研究,提出符合嘉兴实际的建设方案,积极推进项目落实。
4. 加强基层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县(市)要建立一个配备相应设施的科普活动中心,开展阅览培训、展教实验等活动;鼓励新市镇新社区建设高标准、高品位的科普设施;完善和提升基层科普活动室设施建设,鼓励建设各种主题鲜明的小型科技(科普)活动室,同时积极推进数字化科普设施平台建设和户外科普设施提升工程。
(五)科普人才建设工程
着力提升科普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优化科普人才队伍结构,建立由科技工作者、科协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等组成的专兼职结合的科普人才队伍。
1. 加强专职科普工作者队伍建设。建立和健全科普工作者教育培训体系,开展多形式培训和进修活动,积极开展科普理论和政策方面的交流研讨,提高科普专职人员的业务水平。
2. 巩固兼职科普工作者队伍。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各级学会的人才优势,鼓励和支持专家、科技人员积极投入科普创作和科普产品的研发设计;发挥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技社团的作用,在实践中培养一批科普活动策划与组织人才。
3. 调整充实科普讲师团队伍。鼓励在教学、科研、生产领域颇有建树,热心科普事业的专家学者加入到科普讲师队伍中来,发挥专业优势,积极为基层提供各种科普服务,打响科普讲师团品牌。
4. 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充分调动各界人士参与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的积极性,不断扩大科普志愿者队伍;引导大专院校学生走向社会,积极参与科普公益事业,开展科普志愿服务;加强管理,完善考核与激励机制,切实将科普志愿服务落到实处。
五、保障和实施
(一)组织领导
1.市政府领导全市《纲要》的实施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对全民科学素质实施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规划,提出总体任务安排,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推动任务落实,指导各县(市、区)科学素质工作。
2.各有关部门、人民团体要按照《纲要》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制定相应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切实承担起《纲要》赋予的各项任务。
3.各县(市、区)政府负责领导当地《纲要》实施工作,并将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实施《纲要》的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