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加强专技人才继续教育。继续开展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交流,建立培训基地,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学习研修;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推进继续教育信息化建设,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继续实施硕士培训工程,推进在职人员高层次学位教育;全面推进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课程学习和提升企业管理效率的公益性培训。
5. 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积极拓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领域,扩大职业资格证书的覆盖范围;强化国家职业标准的实施力度,完善社会化考评制度;推进校企合作,创新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模式;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重点扶持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充分调动企业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竞赛选拔、合理流动、考核激励和社会保障机制。
四、基础工程
(一)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加强科技教师队伍、教材和基础设施建设,改进和创新教育培训方法,提高质量,激发公众接受科学教育与培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提高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效果。
1.加强科技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科技教师轮训计划,5年内全市中小学科技教师接受科学教育专业培训的比例达到100%;积极发展壮大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鼓励更多的科技人员参与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
2.提高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材质量。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标准,进一步提高科学课程教材质量,增强教学内容的趣味性、直观性和互动性;加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各种科学素质教育与培训的教材建设,根据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人群的特点编写教材,满足不同人群对科学教育与培训的需求。
3.加强教学与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硬件支持;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实验室、图书室,充实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教学器材;开发现代远程教育资源,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实现资源共享。
4.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科学教育。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界和科技专家参与中小学科学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和教师培训,强化各级行政学院、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业学校、函授学校、广播电视学校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支持科普场馆、市民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活动,努力打造门类齐全、布局合理的科学教育培训基地。
(二)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加强科普资源建设,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丰富科普资源种类和总量;加强科普资源的有效整合,建立全市科普资源及信息的共享交流平台;充分发挥科普资源社会效益,把科技、人才优势转化为科普优势,大幅提升科普能力,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科普需求,提升全市科学素质基础建设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