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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冯昕、李长训任职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冯昕、李长训任职的通知
(豫政任〔2011〕123号)
省民政厅:
省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冯昕为河南省民政厅副厅长;
任命李长训为河南省民政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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