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充分开放合作。积极推动“7+3”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劳动密集型行业引进龙头企业和产业资本,加快运用国内外优势资本、科学管理和先进技术对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提高产业化和国际化经营水平。搭建产业转移承接平台,加强与周边省(区、市)和长三角、珠三角、北部湾和环渤海地区的合作发展,深化台港澳泛区域合作,加快融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扩大与南亚、日韩、欧盟、美国等国际区域合作。深化与汶川地震灾区对口支援省(市)合作,将灾后重建对口支援机制转变为长期对口合作机制、产业对口转移发展机制,加快合作共建产业园区发展。建立成渝经济区工业领域长效合作机制和平台,推动成渝区域产业深度融合。坚持“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在境外申请专利、注册商标、取得国际标准认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境内外相关展会、博览会,到境外开展经贸活动,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自建、并购、合资、合作、参股等多种方式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营销网点和生产基地。鼓励企业大力发展工程承包、投资、技术合作,有效开拓国际市场,拓展发展空间,做强四川企业及产品品牌,畅通“四川造”产品国际销售渠道。
(三)强化要素保障。建立有效的煤电油气运资金等要素的保障调节机制,实施必要的生产要素储备制度,民生优先,重点保障产业链长、带动效益大的企业和项目。支持管、网、储能力建设,增强要素保障调度、优化配置能力。加快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提高煤炭开发集约程度及煤矿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增强煤炭自我保障能力。积极组织省外电煤入川,调控省内电煤有序流动。优化布局火电,加大区域电网连接,保障枯水期电力供应和丰水期电力外送。提高新能源并网能力,推动新能源和电网协调发展,增强电网适应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加大电力需求侧管理,提高用电效率,加大水能资源就地转化力度。积极争取直购电政策、进一步加大留存电量实施范围、有效探索“电冶结合、煤电结合”等模式,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促进水能资源富集地区经济发展,逐步形成电煤保障长效机制。积极争取天然气留存指标,优化用气结构。强化铁路运力协调,做好大件运输。积极推动银企对接,鼓励企业直接融资,加快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发展。
(四)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立足产业基础,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建立健全生产性服务业和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服务机制,完善生产性服务业服务支撑体系,加强与产业发展相配套的现代物流体系和平台建设,重点推动工业设计、科技服务、研发设计、节能环保和现代金融等服务业机构发展。加快咨询、培训、信息、法律、检测、检验、知识产权等专业化服务机构发展,提供专业化和针对性的市场化服务。落实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园区、进基地,合理集聚,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示范性和带动性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
(五)强化产品与质量建设。建立健全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和品牌创建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实施名牌战略。协调各方资源,合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品牌成长的政策和市场环境,重点完善自主品牌创建与培育的政策扶持和资金奖励措施,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产品品牌,形成一批区域品牌。“十二五”期间,力争我省工业在全国市场占有率居前三位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自主品牌的产品超过100种,形成每一个百亿元企业有一种以上在全国占前三位的产品、每一个千亿元产业有 5个以上百亿元企业为龙头的递进支撑格局,通过强产品从而强企业,进而强产业,最终强四川。支持企业改进和加强质量管理,优化生产和管理流程,增强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树立企业诚信。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国际质量标准体系认证,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对标达标活动,鼓励企业制定实施技术要求高于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
(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培养、激励和使用机制,引导高素质人才向优势企业和产业聚集地流动。围绕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培养、引进和使用一批“塔尖”人才。实施“企业家培养计划”、“天府科技英才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百人计划”、“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加快集聚工业领域的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和工程技术人才。加强工业领域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与工业经济联动发展,培养一批适应现代工业需求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七)营造良好政务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进一步清理制度规范和行政审批事项,为工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全面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在融资、人才、技术、管理、市场、信息、法律等方面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和支持。深入开展治乱减负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八)大力发展行业协会。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充分发挥工业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对现有行业协会进行调整重组,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完善行业协会服务制度,引导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推进行业自律,积极协助政府搞好行业管理,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节 规划落实
(一)明确规划实施主体。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规划提出的主要目标、重大项目、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具体措施,跟踪进展情况,定期公布执行情况。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是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综合牵头部门,要加强与各地、各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整合和优化配置工业发展所需的政策、资源和要素,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形成加快工业发展的合力。行业协会等中介机构要强化服务职能,引导企业按照规划提出的方向和任务健康发展。企业要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主动按照规划及时调整发展战略和方向,强化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强化规划约束力。切实发挥规划的引领和指导作用,完善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对于确定的约束性指标,要健全目标责任制,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产业布局、土地供应等方面必须符合规划要求,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