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豫政办〔2011〕13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教育厅制定的《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规划(2011-201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规划(2011-2015年)
(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为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意见》(豫政〔2011〕26号),加快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以县为主、区域推进,统一标准、全面提高”的原则,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为目标,以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和城镇学校扩容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着力缩小城乡、区域和学校之间的办学条件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
二、规划目标
根据我省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总体部署,从2011年开始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到2020年全面完成。任务是:到2012年年底,50个县(市、区)基本完成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任务;到2015年年底,累计122个县(市、区)基本完成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任务,占全省县(市、区)总数76%左右;到2020年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完成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任务。通过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基本实现学校布局合理、校园功能完善、仪器设备图书以及教育信息化设施等基本达标、生活服务设施满足师生需求、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的目标,区域、城乡、校际之间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均衡,为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