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以公众健康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提供全面、连续的信息服务。通过建设全市统一的公众健康服务信息平台,为全体市民开展在线导医、预约诊疗、诊疗信息查询等服务,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开展个人电子健康档案查询与自我管理,提高自我保健能力。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向社会提供医疗卫生法律法规信息、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医疗卫生资源信息等。
6.统筹实施卫生管理信息化,提供决策分析支撑。探索建立卫生行政决策分析平台,根据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进程,动态采集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数据,建立各类规范化的卫生信息资源库。通过数据挖掘,为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划、决策、管理、评估等提供依据,提高宏观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四、实施步骤
推进智慧健康保障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做到边建设、边应用、边出成效。争取到2015年建成较为完善的智慧健康保障体系。
一期建设(2011年6月~2012年6月),以夯实基础为主,主要完成智慧健康保障体系建设咨询和顶层设计,着重实现全市统一的卫生专网、市和县(市)区两级数据中心和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建立全市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基础信息库和电子病历基础信息库,初步形成智慧健康保障体系基本框架。
二期建设(2012年7月~2013年12月),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为主,完成数字化医院和数字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建立信息化的区域病理中心、影像中心、检验中心,加强医院与公共卫生协同业务的建设,提升居民享受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同时加强卫生行政综合管理系统建设。
三期建设(2014年1月~2015年12月),进一步完善前二期建设内容,将基于物联网技术、云计算技术,打造智慧健康业务技术和运营支撑平台,为市民提供多样化的、智能化的健康管理业务,同时通过业务运营的尝试,推进智慧健康产业发展。
五、保障体系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人为成员的宁波市智慧健康保障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智慧健康保障体系建设的决策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具体负责智慧健康保障体系建设管理日常工作。市发改、财政、经信、人力社保、公安、计生、民政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支持智慧健康保障体系建设,建立信息交换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