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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宁波市智慧健康保障体系建设的通知


  --方便群众。通过实施网上预约诊疗、网上诊疗信息查询、网上医疗咨询、自我健康管理等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服务,进一步提高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满意度。

  --优质共享。通过建立覆盖城乡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专网,以信息化为纽带,实现城市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人才培养、业务建设和日常管理方面的紧密合作,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通过建立区域病理中心、影像中心、临检中心,推进双向转诊和远程医疗,促进卫生资源的集约利用。

  --提升质量。通过实施数字化医院与数字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对医疗服务关键环节和流程的质量管理,确保制度的执行力和规范的稳定性,提升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保障健康。通过建立区域卫生信息系统,实现诊疗信息在各医疗卫生机构间的传输与共享,为市民建立“全人、全程、实时”的电子健康档案,实现“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更好地保障市民健康。

  三、主要内容

  根据卫生部卫生信息化建设“3521工程”总体框架,结合我市医疗卫生信息化发展现状,我市“十二五”期间智慧健康保障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五个统一、六项任务”。

  (一)“五个统一”主要包括:

  1.建立统一的医疗卫生专网。基于一单位一网络、统一出口、承载多个业务应用的基本原则,统一规划、顶层设计,建设高效安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市-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三级网络,切实保障各医疗卫生业务信息系统之间安全、快速、稳定的信息交换。同步推进安全体系建设,确保信息安全。

  2.建立统一的数字化集成平台。打造市和县(市)区两级智慧健康信息交换平台,以此集成全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信息系统,通过“一方采集、多方共享”,实现医疗卫生数据共享,消灭信息孤岛,实现医疗卫生单位之间紧密的业务协同。其中市级交换平台重点实现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信息系统、县(市)区级卫生信息平台、省级卫生信息平台以及市级其他职能部门信息系统之间的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县(市)区级交换平台重点实现辖区内医疗卫生单位的业务接入和与市级卫生信息交换平台之间的信息资源交换共享。

  3.建立统一的数据中心。通过采用云计算云存储等技术,建成市和县(市)区两级卫生信息数据中心,以实现区域内卫生信息集中管理为任务,构建“健康云”服务体系。集中存储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基本医疗服务、卫生管理等基础数据,并对所记录的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和抽象描述,使之系统化、条例化、结构化,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与效率。建设卫生决策支持系统,实现信息资源深度开发,将信息转化为辅助决策的素材和工具,提升决策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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