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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城管局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考核材料收集整理负责人:何根毅
  考核单位:塘朗山公园、园博园、中心公园、南山公园、儿童乐园、红岗公园、机关服务中心。
  四、考核对象
  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
  五、考核方式
  (一)自评考核:各单位(部门)根据考核方案安排及考核内容做好自评考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应认真总结2011年度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照考核内容及各自职责进行自评考核并撰写述职报告,并将述职报告及自评表于12月27日下班前报局安监办。
  (二)组织考核:由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六个考核组,在各单位(部门)自评考核的基础上,通过采取听汇报和述职报告、看现场、查阅安全管理文件资料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等方式,对各单位(部门)进行全面考核。
  (三)综合评定:局安监办将各单位(部门)自评和局考核组考核情况汇总后,报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定。
  六、考核时间
  (一)自评考核时间:2011年12月23日-2011年12月27日;
  (二)组织考核时间:2011年12月29日-1月6日。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程参与。本次考核不仅是安全生产一项重要内容,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单位各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各项考核准备工作。尤其要组织好自评考核,按要求准备好各种考核资料,参与局考核组的成员要全程参与考核,考核期间无特殊况,不准请假。确需请假须经局领导批准。
  (二)严格考核程序,严密组织实施。各考核组在具体考核时,必须严格依照考核程序的规定,认真听取被考核人的述职报告,并做好记录备查。严格核对相关的指标数据,深入各单位(部门)了解情况,按规定的考核程序严格组织,认真完成各项考核内容。
  (三)遵守考核纪律,客观公正评分。各考核组成员要严格按照《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标准进行评分,考核组个人均独立评分,最后取平均分。在考核过程中,不得随意表态或许诺,非工作需要,原则上不得在被考核单位就餐,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
  八、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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