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城管局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各公园:
为全面做好我局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的要求和市安全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了《深圳市城管局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城管局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
2.深圳市城管局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分表(略)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深圳市城管局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
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深发〔2011〕23号)的要求和市安委会关于做好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做好我局201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特制定考核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进一步促进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促进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的全面实现,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善安全目标管理长效机制,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提高我局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考核依据
依据《深圳市城市管理局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2011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实行考核。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局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蒙敬杭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宋建春、叶果、刘初汉、周兴宋、吴学龙、田学根、王艳斌局领导担任,成员由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监办,具体负责年度考核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负责制定考核方案和考核评分标准;负责对考核组进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负责对各考核组考核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并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报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审定;负责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