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定深圳市宝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认定深圳市宝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通知
(深人社发〔2011〕217号)


各区人力资源局,光明、坪山新区社会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国发〔2010〕36号),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培养,经申报、评审、公示,现认定深圳市宝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为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主要开展企业内的首饰设计师、珠宝首饰营业员、钻石检验员、贵金属首饰手工制作工等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过程中有关事宜可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电话及传真25942980),并于每年年底前报送高技能人才培养情况。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