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科普资源。促进各类科研项目成果的传播和普及工作。倡导科研机构和科学家参与科普产品开发,鼓励和支持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将科研成果向社会公众传播。发挥科技社团联系科技工作者及科普创作团队的作用,探索学术交流与科普活动紧密结合的新途径。
--加强科普资源的开发、集成与共享。建设福建数字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科普巡展海西行”等主题科普巡回展出活动;推动科普资源包开发,集成各种科普展览、教育和活动资源,开发适用于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需要的新型科普资源。促进科普展教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教学、综合实践和研究性学习相衔接。加强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展教资源的支援力度。建立应急科普资源开发与服务机制。制定规范科普资源开发共享的相关标准。
--建立全省科普资源及信息的共享交流平台。以福建数字科技馆等科普网站为平台,集成国内外现有科普书籍、期刊、挂图、音像制品、展教品等科普信息资源,构建科普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信息平台。
--加快科普产业的探索与发展。以公众科普需求为导向,推动科普出版、科普旅游馆(园)、科普展品、科普玩具、科普教育与科普游戏软件、营利性科普网络等科普产业发展,逐步建立公益性科普事业与经营性科普产业并举的体制。
--强化闽台科普的交流与合作。继续加强海峡两岸科普机构、科普人员、科普资源和科普理论的交流合作,通过举办海峡两岸科普论坛、海峡两岸科普展品巡展等科普活动,努力打造海峡西岸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平台。
分工:由省科协、科技厅牵头,省委宣传部、文明办、台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卫生厅、环保厅、农业厅、林业厅、信息化局、新闻出版局、广电局、社科院、总工会、团省委等单位参加。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任务:
--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
--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
--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质量。
措施:
--制定鼓励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宣传联席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统筹协调科技宣传工作,组织指导省级和地方媒体做好科技领域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推动电视台、广播电台制作更多喜闻乐见的科技节目并增加播出时间,推动出版单位增加各类科普出版物的品种和发行量,推动综合性报纸增加科技专栏的数量和版面,省级主要新闻媒体要确定专人负责科技宣传工作。
--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各媒体要认真组织好科技宣传报道。组建科技宣传专家库。加强科技宣传报道人员业务培训。推动科技社团与媒体交流互动。
--打造科技传播媒体品牌。办好《走进科学》、《农家新事》等广播电视科技栏目;扶持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普出版机构;培育、扶持若干有较强吸引力的品牌科普网站和虚拟博物馆、科技馆,办好福建数字科技馆、海峡科学网、福建科技网等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