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整合社区及其周边科普资源,建立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和部队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
分工:由省科协、民政厅、妇联牵头,省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厅、科技厅、经贸委、财政厅、环保厅、卫生厅、广电局、社科院、团省委等单位参加。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任务:
--加强教师的科学素质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
--加强教材建设,改进教学方法,适应不同对象需求,满足科学教育与培训要求。
--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措施:
--提升教师的科学素质。鼓励高等师范院校和有关高校增设科学教育相关专业,着力培养科学教育的专门师资。增加在职教师培训中的科学教育内容,推进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与课程实施能力建设。加强县级以下学校的科学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逐步完善科学教育教师职称评价标准和办法。促进科技与教育结合,共同推动科学教育。
--提高科学教育与培训的教材质量。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增强教学内容的趣味性、直观性和吸引力。根据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加强各类人群科学教育培训的教材建设。
--改进科学教育与培训教学方法。加强对中小学科学教育研究,广泛应用现代教育技术与先进教学理念,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科学教育培训,探索与改革成人教育教学方式。
--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的基础条件建设。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农村地区中小学科学仪器、教具、图书等基本达标。继续推进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络资源建设,支持和鼓励现有科学教育网站扩大科学教育资源。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馆、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教育机构、社区学校等公共机构对公众进行科技教育和培训。
分工:由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委组织部、宣传部、文明办、农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科技厅、公务员局、农科院、总工会、团省委、妇联、科协等单位参加。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任务:
--繁荣科普创作,开发一批优秀科普作品。
--集成国内外、省内外科普资源及信息,建立共享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基本科普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促进科普资源开发、集散和服务的社会化,积极推动科普产业发展。
措施:
--促进原创性科普作品的创作。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资助自然科学科普图书与音像制品的创作出版,继续编辑出版《福建省全民科学素质工程科普教育丛书》,编印发行城乡科普挂图,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挂图、图书、展览、影视作品、文艺节目等科普资源。开展优秀科普作品的推介、展览、展映、展播和展示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