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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的通知

  --提高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质量,为农村未成年人特别是女童和留守儿童提供更多接受科学教育和参与科普活动的机会,培养他们独立学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引导未成年人形成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养成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思考、解决问题的习惯。

  措施:

  --加强学前教育阶段的科学启蒙教育。坚持科学的保教方法,激发幼儿的认知兴趣和探究欲望。

  --强化义务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总结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改革经验,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科技活动,鼓励学生通过参与、体验、实践和动手制作等方式提高科学素质。

  --推进高中阶段的科学教育。鼓励普通高中开设与科学教育相关的选修课,拓宽学生的知识面,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丰富校外、课外科学教育活动。动员科技和教育工作者开展与青少年面对面的科技交流活动。发挥科技场馆等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专家进校园(社区)等活动。办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活动,提高各类科技竞赛的质量。积极鼓励地方和民间公益组织开展普及性科技活动。

  --发挥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中的作用。重视家庭教育,办好家长学校,努力提高家长自身科学素养,为未成年人科学素养的提高夯实基础,营造环境。

  --关注未成年人中特殊群体的科学教育。加强农村中小学生、残疾和智障儿童、城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社会弱势群体家庭子女、特殊家庭子女的科学教育。组织“流动科技馆”进农村校园,举办科普展和科普报告会。开展城乡学校科技教育“结对子”活动。

  分工:由省教育厅、团省委牵头,省委宣传部、文明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科技厅、财政厅、环保厅、卫生厅、民政厅、广电局、气象局、社科院、妇联、科协等单位参加。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树立科学文明的新观念,增强依靠科技发展生产的信心和能力,积极开展健康文明的文化娱乐活动,反对封建迷信,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树立现代农业的意识,普及现代农业知识和农产品安全生产知识,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提高农村妇女及山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措施:

  --落实《农民科学素质教育大纲》,建立农村科学教育培训体系,支持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参与面向农村和农民的各类培训。

  --健全农村科普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网络。发挥乡镇科协、村科普小组、农函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各类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机构在农技服务中的作用,形成科技人员为“三农”服务的有效机制。加强农村科普示范体系建设。继续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项目等惠农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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